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太平低碳经济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太平低碳经济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触发了基金合同终止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应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此事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定为2026年8月15日,并于2026年8月16日进入清算程序。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太平低碳经济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太平低碳经济混合发起式
基金代码:A类018327;C类018328
基金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3年8月1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合同终止的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及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中“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本《基金合同》将自动终止并按其约定程序进行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本《基金合同》期限。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3年8月15日。《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对应日为2026年8月15日。截至2026年8月15日终,本基金已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即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人民币),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三、相关业务办理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26年8月15日。本基金自2026年8月16日起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不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并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
四、基金财产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在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接管基金财产之前,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按照《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继续履行保护基金财产安全的职责。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财产;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 而不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6.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财产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
7.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
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各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
该类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8.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
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9.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不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
低期限。
五、重要提示
1.清算期间,投资者将无法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基金财产将在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适当清算程序后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关注基金清算的相关后续公告。
2.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taipingfund.com.cn)查阅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021-61560999、4000288699)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咨询、了解相关信息。
3.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将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相关职责。
4.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将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告,并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分配基金剩余财产,敬请投资者留意。
风险提示:基金财产将在清算完毕后进行分配,对于清算期间未能变现的资产,本基金将在其全部变现后按其变现金额分配给投资者,因此可能引起清算财产的二次分配。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