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996,证券简称:丰林集团)于8月17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6年8月14日收到主管税务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分局出具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南高税通〔2026〕8693号),要求公司缴回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不符合享受即征即退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已退税款。
公告显示,本次《税务事项通知书》不涉及行政处罚事项。丰林集团初步估算,本次需缴回的税费金额约为2700万元,公司将开展进一步核算工作,具体金额以后续实际缴纳情况为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述税务事项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不涉及前期财务数据追溯调整,相关财务影响将计入2026年当期损益,最终以实际缴纳金额及审计结果为准。
丰林集团表示,公司与税务机关在税收政策的理解与适用问题上存在差异,后续将继续与税务机关保持积极沟通,并根据《税务事项通知书》的要求开展后续工作,必要时将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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