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珠海交警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
开车慢≠安全!
“太慢”不仅影响通行效率
其形成的较大速度差
更容易引发追尾等事故
2026年6月1日12时56分,G72泉南高速桂林往兴安方向一辆贵A小轿车在高速行车道低速行驶,遭后方一辆豫NT重型半挂车追尾,造成一死一重伤,公安交管部门认定:前车低速占道行驶是事故直接原因之一。
什么是高速公路“低速行驶”?
高速公路低速行驶,是指在驾驶人、机动车、道路、环境状况正常的情况下,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速度低于最低限速的交通违法行为。网友们将这些超低速行驶的车辆形象地戏称为“龟速车”。
低速行驶一般包括两种情形:
第一种:违反最低限速规定。在高速公路上,车辆以低于60km/h速度行驶;或者在多车道高速公路左侧快速车道行驶时,低于该车道的最低限速规定。
第二种:速度与车流不匹配。车辆行驶速度远低于当前道路通行条件下车流的正常行驶速度。即便未低于法定60km/h的最低限速,但如果远低于车流平均速度,同样会破坏交通秩序、增加事故风险。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高速公路不仅有最高限速,也有最低限速。很多人只知道超速违法,却忽略了“开太慢”同样是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
在高速上低速行驶的危害
制造预判盲区,打乱车流节奏
高速上所有司机的驾驶预判,都基于“前车匀速行驶”。突然出现的慢车,会让后车预判失效、反应时间不足。
形成“移动路障”,引发连环事故
低速车辆相当于路面移动的障碍物,后方车辆无法及时避让,只能紧急刹车、强行变道。单辆慢车,往往会引发连锁反应,从单车减速到多车拥堵,最终诱发剐蹭、追尾甚至连环事故。
诱发“路怒”与危险驾驶行为
超低速行驶车辆会造成道路通行能力显著下降,增加路段上车辆的平均行车时间。研究表明,车速每降低10千米每小时,道路通行能力下降约15%,超低速行驶车辆造成的交通拥堵,还容易引起其他驾驶人的路怒行为。数据显示,由于拥堵造成的路怒事件占比约12%,仅次于加塞抢道。
如何避免“低速行驶”?
养成良好驾驶习惯
保证充足睡眠,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停车休息20分钟以上;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并且尽量不要在夜间驾驶;遵循“逢三必进”原则,即路过第三个服务区时务必要进去休息。
驾驶过程中集中注意力,拒绝打电话、玩手机、看视频等分心驾驶行为。如有紧急情况需使用手机,可到服务区或就近下收费站处理。
提前规划行程
上高速公路前应先了解天气情况和高速公路的通行情况,借助导航做好行程规划。
提升驾驶技能
对于新手或平时很少上高速的驾驶人来说,开车上高速前可以先找陪练来多进行一些练习,等到驾驶技能提高后,再选择开车上高速。新手上高速后,尽量不要占用第一车道。如果路上遇到开车比较慢的新手驾驶人,请保持耐心,不要催促。
提前检查车辆
上高速前要检查车辆各项性能是否正常,零部件是否异常磨损,货车所拉载的货物是否捆扎牢靠。
交警提醒
高速公路上行驶
超速、慢速都不行
请广大驾驶人按规定速度行驶
摒弃“慢速即安全”的错误认知
拒绝低速占道
文章来源:广东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