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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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一大哥打赏千万后要求陪睡# 【#律师解读# :观众打赏系基于平台规则对表演服务的自愿对价支付】天津大有律师事务所张慧律师认为,魏莹作为娱乐主播,未主动披露婚育状况属于对个人隐私的合理安排,观众打赏系基于平台规则对表演服务的自愿对价支付。现有材料显示,三名报案人均为已婚,且邢某彬在知悉魏莹真实婚姻状况后仍持续打赏,并同时向多位主播打赏,难以认定其因"被骗"而处分财产,亦难以认定魏莹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打赏后翻脸 不陪睡就告诈骗#
张慧表示,从证据法角度,充值记录与"打赏给特定主播的金额"并非同一概念。短视频平台钻石用途广泛,可用于打赏任意主播及平台内多项消费,且平台通常抽取较高分成,报案人还存在向多位主播打赏、以及刷量返还款项的情况。因此,仅凭三人的平台充值总额,既不能直接等同于魏莹的实际所得,更不能直接认定为诈骗数额。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定罪量刑的事实须证据确实、充分并排除合理怀疑。在没有打赏明细、缺乏司法审计的情况下,单纯充值记录至多属于间接证据,证明力有限,不能单独作为认定诈骗金额的依据,仍需结合资金流向、平台分成等综合查证。
需要特别说明,"托关系立案""诬告"目前系家属依据相关证据提出的主张,若事实经查证属实,相关行为可能触及多重法律风险。以捏造事实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诬告陷害罪;以"不付款即重新立案"相要挟索取财物,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若在立案过程中向司法人员输送利益,则涉及行贿类犯罪及对方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对其中涉嫌违法的线索,家属应通过合法渠道向公安机关或监察委反映,由专门机关调查认定。(津云新闻记者 杨琳琳)更多内容请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