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记者 左琳 编辑 彭冲 编辑 彭冲 校对 刘军
32年前,湖南省娄底市27岁的摩的司机李某平,被三人抢劫杀害。案发后,三名被告人潜逃30年,直到2024年3月,陆续被警方抓获。
近日,该案一审宣判,两名被告人分别被判死缓和无期,另一被告人因已坠楼死亡而被终止侦查。被害人家属不满意判决结果,于8月10日提交抗诉申请材料。8月14日,被害人家属李女士告诉新京报记者,娄底市人民检察院已决定不抗诉。
抗诉请求答复书提到,检察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决定不抗诉。
新京报此前报道,被告人戴某乔、何某虎、郑某平三人商量好一起到娄底抢劫摩托车,在轧钢厂工作的郑某平提供螺纹钢用于作案。
▲年轻时的李某平。受访者供图27岁的摩的司机李某平成了他们的目标。判决书显示,1994年4月15日,郑某平按照计划,在回乡必经的大桥等待。戴、何二人假装租车,坐上了李某平的摩托车。行驶到一处围墙外时,他们叫停摩托车,手持螺纹钢,击打李某平。李某平自卫反击,何某虎趁机骑摩托车逃离现场,途经大桥时告知正在等待的郑某平,在原地等待,自己先骑车逃回老家。最终,戴某乔将李某平打倒,并推入道旁的土坑,之后逃离现场,李某平死亡。郑某平等待未果,随后也逃回老家。
案件的侦查一度陷入僵局,直到2019年7月13日,郑某平主动投案自首,2024年3月30日,警方将藏匿了30年的嫌疑人逐一抓获。
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一审判决中提到,戴某乔到案后如实供述,可认定坦白,并有悔罪表现,法院对其酌情从轻处罚。最终,戴某乔犯抢劫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何某虎犯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两人均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共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5万余元,并共同退赔所抢摩托车价值5320元。郑某平因在2024年6月5日身亡,被终止侦查。
案件宣判后,被告人何某虎当庭表示上诉,被害人家属也向检察院提交了抗诉申请。
“戴某乔逃了30年,其间从没主动坦白。”李女士表示,三人预谋了作案时间、地点,提前准备了作案工具,造成父亲被捅伤80多处,手段极其残忍。“我们不认可被告人仅被判处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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