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务工猝死男子住地下室吃蛋花汤 男子国外务工猝死国内无法立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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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3 22:3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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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务工猝死男子住地下室吃蛋花汤# #男子国外务工猝死国内无法立案起诉#】近日,江苏南通费先生发文求助:今年4月,其父经熟人杨某介绍远赴蒙古国工地务工,仅两个月便突发意外猝死。多方核查发现,安排外出的劳务公司在国内无任何对外劳务经营备案,实际用工单位是注册于蒙古国乌兰巴托的 "蒙古之子中央亚洲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东及法人均为南通人,法人王某之妻与介绍人杨某是堂兄妹关系。费先生回忆,父亲4月10日从二连浩特口岸出境,签证由对方统一办理,出境后即被收走。4月13日抵达工地,6月11日上午,伯伯接到工友通知称父亲已意外去世,家属始终未接到官方通知。据工友描述,早上喊其起床时发现已无动静、手脚冰凉,随即联系当地救护和警察。父亲生前岗位为油漆工,却被安排做凿墙等重体力劳动,一直满勤。住宿是工地地下室,十人间,密不透风,信号极差;伙食简陋,有时只有土豆丝和紫菜蛋花汤。费先生特别提到,据工友称父亲6月8日加班至凌晨两点,之后两天仍正常上班,"是否给身体埋下重大隐患导致猝死?" 父亲年仅56岁,出国前体检无任何基础疾病,公司也为其办理了健康证,但用工公司拒不提供死亡原因。事发后,公司认定为突发疾病死亡、不属于工伤,起初仅愿赔付3万元。经南通当地政府部门斡旋,目前协调至10万元,仍与家属主张的40万元差距悬殊。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是否工伤是协商基础,家属有争议可申请工伤认定,但家属拿不到死亡报告,认定无从启动。费先生一家经济困难,无力承担出国料理后事的费用。他曾到南通市商务局查询父亲出国劳务备案,未获任何信息,被告知此种劳务输出属非法(黑中介)劳务输出。由于用工公司注册地在境外,国内法院无法直接立案,善后赔付与遗体返乡均无人兜底。6月27日,公司委派南通籍委托人陈某回国协商,但对方仅愿承担火化费用,拒绝其他赔付,谈崩后称不再负责沟通。公司方面称 "所有手续须法院指定出具时方可出具尸检报告,须家属赴蒙古国警察局确认认领",并称已向中国驻蒙大使馆提供相关信息;但费先生联系大使馆,对方表示未收到资料。记者致电陈某,手机关机。中国驻蒙古国大使馆已确认费父蒋某死亡信息。目前南通市外办、商务局、信访局、司法局等部门已介入斡旋。费先生说:"我们寻找各方帮助,盼父亲能够入土为安。"(记者 张楠 剪辑 何子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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