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8月7日,佳宁娜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宣布,可换股债券建议第三次修订的所有先决条件已达成,修订于当日生效。
根据公告,可换股债券未偿还本金总额为67,425,251.80港元,其中认购人A持有30,000,000港元,认购人C持有37,425,251.80港元。初始转换价为每股0.35港元。
按初始转换价悉数转换后,公司将向认购人A及认购人C分别配发8571.43万股及1.07亿股转换股份。公司总股本将由本公告日期的15.71亿股增至17.64亿股。
转换后,认购人A及认购人C的持股比例分别为4.86%及6.06%。马介璋先生及马介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士的持股比例将由59.64%摊薄至5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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