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拉萨发布
为扎实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各类黑恶犯罪,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涉黑恶犯罪线索,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软暴力催收:为追索债务,对欠款人及其关系人进行电话滋扰、短信轰炸、曝光隐私、PS图片、跟踪贴靠、辱骂恐吓或在有关场所纠缠哄闹、聚众造势、散播污名等,逼迫被害人偿还欠款。
(二)恶意索赔:为牟取非法利益,虚构、编造损害事实或以商家存在经营瑕疵为由,假借消费维权 【下载黑猫投诉客户端】、侵权索赔等名义,通过投诉、举报、诉讼、曝光、差评和滥用行政救济权利等方式对被害人施压,索要赔偿。
(三)舆情敲诈:收集、捏造、夸大涉及环境保护、医疗卫生、教育招生、工程建设等行业领域主体的负面或不实信息,利用自媒体、网站、短视频等途径,通过持续曝光、批量转发、扩大影响等手段要挟,以“删帖费”“公关费”“合作费”“宣传费”等名义,迫使被害人给付财物。
(四)务工敲诈:利用网络招工平台物色目标,应聘成功后故意制造劳务纠纷、矛盾事端,向用工主体索要“误工费”“交通费”“餐饮费”,被拒后通过滋扰闹事、言语威胁、堵门阻工、扬言跳楼等“软暴力”手段或以申请劳动仲裁,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等方式,迫使用工主体给付钱财。
(五)碰瓷敲诈:通过利用被害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制造交通事故或虚构人身、财产被侵害假象,采取纠缠滋扰、聚众造势、曝光隐私等软暴力手段胁迫被害人给予赔偿。
(六)强迫消费:在餐饮住宿、医疗美容、家政装修、旅游购物等常见民生领域,通过虚构低价、夸大效果等方式诱骗被害人消费,通过中断服务、限制离店、暴力胁迫等方式,强迫被害人购买高价劣质产品或服务。
(七)色情敲诈:利用色情交易、色情引诱等方式设局,在交易时采取“仙人跳”(引诱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后以怀孕、受伤、未成年人等为由向被害人索要钱财)等方式实施威胁恐吓、勒索钱财。
(八)裸聊敲诈:以交友为名主动搭讪诱导裸聊,截取、录制不雅照片、视频后以此为要挟,以群发亲友或揭露隐私威胁、勒索钱财。
(九)网络套路贷:依托网络平台媒介,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假借贷金额、伪造资金流水、故意制造或肆意认定违约、恶意垒高债务,配合“电话轰炸”“短信骚扰”等软暴力行为逼迫还债。
(十)网络暴力:通过网络非法获取、曝光公民个人信息,以诬告陷害、恐吓威胁、侮辱诽谤、电话短信轰炸、线下滋扰等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地实施“人肉搜索”“开盒挂人”“有偿代骂”“水军滋事”“刷量控评”“挑动对立”“恶意攻击”等行为。
(十一)其他情况:涉及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故意毁坏财物、组织卖淫、强迫卖淫、开设赌场以及“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行为和线索。
二、注意事项
(一)凡实施上述黑恶违法犯罪的人员,及时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拒不投案自首、继续为非作恶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二)举报人可通过来电、来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安机关举报。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包括被举报人的姓名(绰号)、主要违法犯罪事实及物证、书证、录音录像等证据材料,以便进一步调查核实。举报人应如实提供线索,对其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诬陷他人,严禁借举报名义对他人诬告,违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鼓励实名举报,注明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依法保障举报人、被害人、证人合法权益;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四)对提供重要线索并协助公安机关破获重大黑恶案件的有功人员,公安机关将按照举报人奖励办法相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表彰奖励。
三、举报渠道
(一)电话举报
1、拉萨市公安局指挥中心:110(24小时开通)
2、拉萨市公安局扫黑办:0891-6248885、6248887(工作日时间接听)
3、各县(区)公安机关:
(二)来信来访地址
拉萨市城关区林廓西路15号(拉萨市公安局扫黑办),邮编850000
(三)线上举报
1、来信邮箱:lsgash@126.com
2、在线举报:在线搜索“12337”,进入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按照网站指引提交举报信息。
拉萨市公安机关对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欢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积极踊跃举报黑恶犯罪线索,共同维护社会和谐安宁,营造良好社会治安环境。
拉萨市公安局扫黑办
202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