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黄石市下陆区人民法院对外公布了一起妨害公务案裁判文书。男子刘某驾车遇酒驾卡点试图逃避检查,拒不配合执勤民警执法,竟将辅警顶在引擎盖上行驶四十余米后甩落路面,最终因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2025年10月19日晚8时20分许,刘某饭后驾驶商务车行至下陆区铜花南路一处酒驾检查卡点附近,距离检查点仅12米时突然掉头。现场执勤民警发现后,立即上前拍打车窗、引擎盖示意其停车接受酒精检测。
面对民警劝阻,刘某拒不配合执法,径直驾车向前行驶,将上前处置的辅警盛某顶在车辆引擎盖上。车辆加速行驶四十米至路口转弯时,刘某猛打方向右转,直接将辅警甩至马路地面,随后驾车逃离现场。其他执勤交警迅速赶到,拨打120将受伤辅警送医救治。经司法鉴定,辅警盛某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案发后,刘某自知行为不妥,于同年11月3日主动前往派出所投案,如实供述全部作案经过。事后刘某及其家属主动向受伤辅警全额赔偿,并取得对方书面谅解。庭审中,刘某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
下陆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刘某有多次犯罪前科,曾因盗窃、故意伤害等罪名多次获刑,2020年刚刑满释放,此次再犯妨害公务罪,法院酌情对其从重处罚。同时考量其具备自首、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认罪认罚等法定从宽情节,依法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九个月。
来源:现代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