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妇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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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王春霞 发自北京 据最高人民法院7月17日消息,最高人民法院、教育部、民政部、司法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关工委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中充分发挥银发力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聚焦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实践需求,明确退休同志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十项重点工作:社会调查、矛盾化解、担任人民陪审员、陪同参与部分诉讼活动、教育引导、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救助帮扶、判后回访、普法宣传等。
在心理疏导方面,《意见》明确,协助对遭受不法侵害及其他出现心理异常的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关注涉诉困境儿童、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及网络沉迷等群体的心理需求并给予必要的情感关怀和支持。在家庭教育指导方面,《意见》明确,协助对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引导监护人更新教育理念、改进教育方式,树立正确育人观、成才观,督促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并跟踪回访落实情况。
《意见》对退休同志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程序予以规范,就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服务保障、注重经验总结等提出明确要求。
下一步,各级人民法院、教育、民政、司法行政、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部门将认真落实《意见》要求,积极支持和鼓励符合条件的退休同志投身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事业,全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以“银发”之力托举民族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