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璟璟
浙江省政府官网近日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通知明确,将建立旅游市场吹哨人制度,鼓励行业知情人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吹哨人”制度以往在金融、食药、安全生产监管等领域比较常见,如今拓展到旅游市场,备受公众期待。
(澎湃新闻)
与金融、食药等领域的很多场景高度封闭不同,旅游行业相对透明,其问题和乱象,大部分都是“外显”的。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建立旅游市场吹哨人制度呢?究其原因,显然还是防患于未然,避免出现大丑闻、引发大舆情后陷入被动。就此来说,过往是有惨痛教训的。
只要旅游行业还存在各种潜规则、暗箱操作、做局挖坑,那么寄希望于内部人揭发的吹哨人制度,好像就是成立的。“吹哨”最初乃是警示之意,行业人士之所以愿意吹哨,一则是“良心未泯”,靠着一股拯救无辜的道德热情;再则是因为“奖金实在给得太多了”,正所谓重奖之下必有义士——这两种驱动机制能不能直接移植到“旅游市场吹哨人制度”上来?这其实是存在疑问的。毕竟,其道德激励、经济激励,和金融、食药等领域还不是一个量级。
化工、食药等领域的“黑幕”,很多都关乎人命,知情人若是不报,必然是内心煎熬、充满负疚的。也因为事关重大,所以“吹哨”的价值不可估量,相应的奖励金额也就开得很高。而旅游业的黑幕,大体就是坑蒙消费者、小额经济利益的不当侵占,内部人或许并不会承受太大的道德压力,也就没有太多吹哨的道德动力。既然如此,又该如何激发他们的良知和吹哨的意愿呢?强化经济激励也许是个思路,但这始终受制于“涉案金额”这一上限,空间或许也有限。
文化和旅游部前几年发布的文件中曾明确,“在旅游领域探索建立吹哨人、内部举报人等制度”。这里面,其实是限定了适用范围的,也即“严重违法违规”“重大风险隐患”……如今,一些地方努力建立旅游市场吹哨人制度,其出发点虽好,但具体的动员机制和激励模式,还是有必要进一步摸索和细化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