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粤传媒,证券代码:002181)7月14日发布诉讼案件进展公告,披露其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的服务合同纠纷案出现新进展。东方证券已就该案件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反诉,主张合同终止并要求粤传媒赔偿595万元。目前,该案仍处于上海金融法院一审审理阶段,粤传媒作为本诉原告及反诉被告,其24,930.29万元的本诉请求与东方证券595万元的反诉请求形成对抗,涉案总金额达25,525.29万元。
公告显示,粤传媒与东方证券的纠纷源于此前的服务合同。粤传媒最初因与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的服务合同纠纷提起诉讼,后因该公司被东方证券吸收合并,被告变更为东方证券。粤传媒的诉讼请求金额经历两次变更,最终确定为24,930.29万元。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东方证券近日向法院提交《民事反诉状》,其反诉理由为粤传媒存在违约行为,有权终止《财务顾问协议》并要求赔偿。东方证券的具体反诉请求包括:确认双方《财务顾问协议》已终止;判令粤传媒赔偿与财务顾问费等额的款项595万元;以及由粤传媒承担反诉全部诉讼费用。
粤传媒在公告中特别提示,由于本案尚在审理过程中,审理结果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目前暂时无法判断其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日,粤传媒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 事项 | 具体内容 |
|---|---|
| 案件阶段 | 上海金融法院一审审理中 |
| 粤传媒地位 | 本诉原告(反诉被告) |
| 本诉金额 | 24,930.29万元 |
| 反诉金额 | 595.00万元 |
| 反诉请求 | 1. 确认《财务顾问协议》已终止;2. 赔偿595万元;3. 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
| 对利润影响 | 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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