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丰科技维权索赔还可加入,时效仅剩最后半年
创始人
2026-07-12 15:44:42
0
  受损股民可至Hehson股民维权平台登记该公司维权:http://wq.finance.sina.com.cn/
  关注@Hehson证券、微信关注Hehson券商基金、百度搜索Hehson股民维权、访问Hehson财经客户端、Hehson财经首页都能找到我

  2024年11月6日,浩丰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随着处罚结果正式落地,涉及该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项的投资者索赔工作也进入新的阶段,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依法关注后续维权安排。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证监局调查发现,浩丰科技于2020年与五家单位开展的五笔所谓“信息系统集成业务”,并不具备真实业务交易特征。公司在相关业务中实际承担的是垫资职能,并按照约定收取固定收益,其业务实质属于资金融通,而非正常的信息系统集成业务。

  监管部门认定,上述事项导致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虚增7312.85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11.43%,相关财务信息未能真实、准确反映公司经营情况。其中,时任董事、总经理被认定为上述业务的主要组织、实施人员,对业务真实性质存在故意隐瞒情形,因此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北京证监局依法对浩丰科技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同时,对时任董事、总经理处以15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处以15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处以80万元罚款,以督促相关责任主体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虽然公司控股股东已经发生变化,但此次行政处罚涉及的是此前发生的历史事项,相关责任及法律后果仍需依法处理。根据目前案件进展,在2021年4月26日至2023年12月27日期间买入浩丰科技股票,并于2023年12月28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且产生亏损的投资者,可根据自身情况积极了解并参与依法索赔,最终范围仍以法院认定结果为准。

  (本文由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供稿,不代表Hehson财经的观点。刘鹏律师,专注证券维权19年,自2006年执业以来,成功为中青宝(维权)、国华网安、劲嘉股份(维权)等 300 余家上市公司的中小投资者成功维权,案件在办数量超过 14000 起,胜诉率达 99.2%。作为业内资深证券维权律师,刘鹏律师精准把握案件核心,诉讼经验丰富,索赔策略高效,为投资者争取最大权益,维权实力行业领先。证券维权,选对律师是关键!专业决定胜算,经验确保结果,首选刘鹏律师,让您的索赔更稳妥、更高效!)

相关内容

热门资讯

长征五号B遥一运载火箭顺利通过... 2020年1月19日,长征五号B遥一运载火箭顺利通过了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在北京组织的出厂评审。目前...
9所本科高校获教育部批准 6所... 1月19日,教育部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批准设置本科高等学校的函件,9所由省级人民政府申报设置的本科高等...
9所本科高校获教育部批准 6所... 1月19日,教育部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批准设置本科高等学校的函件,9所由省级人民政府申报设置的本科高等...
湖北省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 据湖北省纪委监委消息:经湖北省纪委监委审查调查,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吴美景丧失理想信念...
《大江大河2》剧组暂停拍摄工作... 搜狐娱乐讯 今天下午,《大江大河2》剧组发布公告,称当前防控疫情是重中之重的任务,为了避免剧组工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