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本报南京讯(记者薛晶晶)日前,江苏省张家港市市场监管局办结了首例光猫“去标化”翻新隐性反向商标侵权案,对张家港市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销售侵犯华为、中兴注册商标专用权光猫产品的行为,作出没收涉案光猫2200台、罚款36万元的行政处罚。该案的办结成功破解了二手商品“翻新”后冒充新品再次出售的执法认定难题,有力打击了隐性反向商标侵权违法行为,维护了商标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去标化”翻新一般是指经营者回收二手或淘汰产品,通过更换产品外壳、去除原有商标标识等手段,将改造后的设备伪装成全新无商标白牌产品对外销售。此类行为具有隐蔽性强、认定难度大、危害传播范围广等特点,既严重割裂商标与产品的来源关联,损害商标的来源识别、品质保障和商誉承载三大核心功能,也扰乱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张家港市市场监管局查办的这起案件,正是对此类新型侵权行为的一次精准打击。经查,涉案张家港市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主营通信产品销售,2025年通过网络平台采购HG8546M、EG8145V5、F670L三款无商标光猫产品共计2200台,再通过网络对外销售。
经华为、中兴两家商标权利人鉴定,HG8546M、EG8145V5两款光猫的主板为华为原厂设计生产,外包装、铭牌的ID、SN码等与华为正品特征一致,内置固件系统仅去除商标标识,与华为正版软件高度契合;F670L光猫主板为中兴原厂设计生产,SN码以中兴商标“ZTE”加光猫专用代码“G”开头,与中兴正品编码规则完全一致。上述产品均未取得商标权利人授权,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此外,执法机关抽样检测结果显示,三款涉案光猫抗电强度指标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属于不合格产品。
除了产品本身的侵权属性,执法人员进一步追查发现,该公司自2022年起便在网上销售标注华为、中兴品牌的光猫产品,明知涉案型号为两品牌专属产品,为规避侵权责任,在平台宣传中隐去“huawei”“ZTE”等品牌关键词。经执法机关咨询光猫领域业内人士确认,华为、中兴在光猫市场占有率领先,业界可仅凭产品型号、SN码等特征直接识别品牌归属,该事实已形成行业普遍共识。
张家港市市场监管局认定,该公司采购搭载华为、中兴原厂主板的光猫,经更换外壳、去除商标标识处理后,以全新产品名义对外销售,变相利用两大品牌的商誉侵占市场份额,其行为违反了《商标法》有关规定,构成隐性反向商标侵权;同时违反《产品质量法》有关规定,构成销售不合格工业产品违法行为。依据《行政处罚法》《商标法》相关规定,结合案件事实及裁量规则,对该公司作出没收涉案光猫2200台、罚款36万元的行政处罚。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提醒通信产品经营企业,要严格落实《商标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开展二手商品翻新、再销售业务时,不得通过“去商标化”等方式规避责任,使用具有他人原厂核心部件、品牌专属特征的商品开展经营的,必须取得商标权人的合法授权;要严格审查商品来源与授权资质,不得实施篡改标识、非法翻新等破坏商标与产品来源关联的行为,确保销售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