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发展(维权) 公告编号:2026-039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控股”)持有公司股份197,852,1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8%。本次解除冻结10,00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5.05%,占公司总股本的0.51%。解除冻结后,万通控股累计冻结公司股份3,967,729股,占其持股总数的2.01%,占公司总股本的0.20%。
● 万通控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控股”)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嘉华控股及万通控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33,436,9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16%,累计冻结股份数为3,967,729股,占其合计持股数的1.19%,占公司总股本的0.20%。
一、本次股份解除冻结的具体情况
万通控股持有的公司10,000,000股股份被浙江省龙港市人民法院执行保全冻结,冻结起始日为2026年1月16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公司收到万通控股发来的告知函,其于2026年7月6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账户查询,获悉其上述冻结股份已被浙江省龙港市人民法院解除保全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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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累计冻结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嘉华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万通控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33,436,9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16%,累计冻结股份数为3,967,729股,占其合计持股数的1.19%,占公司总股本的0.20%。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