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法治报)
全国“两优一先”表彰对象公布
沧州市公安局三级高级警长王红心 荣膺“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7月1日,《中共中央关于表彰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发布。《决定》指出,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之际,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广大党员和各级党组织创先争优、建功立业,党中央决定,授予吴建平等141名同志、追授顾诵芬等8名同志“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授予孟二梅等150名同志“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授予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处党支部等399个基层党组织“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其中,我省沧州市公安局三级高级警长王红心被授予“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王红心,女,1990年参加公安工作,199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沧州市公安局三级高级警长。从警36年来,王红心先后在预审、政工、共青团、分局政委等岗位工作,她始终关注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工作,创新推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以爱为灯,挽救了一个个迷途少年,用忠诚和热爱践行着一名人民警察的初心使命,彰显了新时代公安民警的责任担当,展现了优秀共产党员的精神风貌。王红心曾荣获全国道德模范、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全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个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河北省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荣立个人二等功4次、个人三等功1次,荣获个人嘉奖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