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胡敏文
6月26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修改注册会计师法的决定,新法将于2027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系统性大修,以立法重塑行业规则、提高违法成本、压实各方责任,将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筑牢财会监督法治屏障。
此次修法从准入、执业、监管、追责全链条重塑制度体系。新法将会计师事务所设立由“先照后证”改为“先证后照”,把执业许可前置,在开办环节过滤不合规主体;同时明确上市公司审计实施专项准入管理,堵住劣质机构进入资本市场核心业务的通道。此外,新增多项刚性约束。对未保持职业怀疑、缺失必要审计程序即出具意见的行为明令禁止;同时明确被审计单位负有提供真实完整会计资料的法定义务,从供需两端约束审计全流程。新法还赋予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限期整改等多元监管措施;硬性要求审计档案境内留存,严控底稿出境,堵住跨境信息流失漏洞。
最具市场震慑力的,是大幅升级的追责惩戒机制。旧法对违规罚款的上限为违法所得5倍,新法直接提至10倍;无违法所得情形下,事务所最高可被罚500万元,责任人最高200万元,处罚力度实现量级跃升。惩戒梯度清晰分层:轻微违规警告整改,严重违规暂停1至12个月业务,情节恶劣直接吊销执业资质;出具虚假报告构成故意犯罪的,注册会计师终身禁业。
更关键的是,本次修法专门增设条款,对串通、唆使审计机构出具虚假报告的企业和个人同步重罚,追责链条覆盖审计委托方、执行方、中介从业人员。
距离新法落地尚有半年过渡期,相关方需提前做好适配。唯有让法律利剑时刻高悬,让“看门人”真正守好门,才能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信用生态,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可信、可靠的财会鉴证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