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湖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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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俞黎新
本报讯 “真不该为了这点利益,破坏了太湖的生态。这钱赔得心服口服,以后一定做护渔宣传员。”6月24日上午,在南太湖生态共治中心举行的太湖非法捕捞系列案件跨区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会上,签署完《渔业资源损害赔偿协议》的许某语气里满是懊悔。据悉,此次磋商会是由南太湖新区公安分局联合江苏省太湖渔管办、南太湖新区检察院组织举行。这也是湖州首例磋商成功的跨区域跨部门非法捕捞生态赔偿案。
今年1月,南太湖新区公安分局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案。许某伙同他人,在太湖禁捕期使用被明令禁止的三重刺网、密眼流刺网等渔网捕鱼,数月间非法捕捞渔获物2500余公斤,非法获利1.8万余元。
该案件被移诉至南太湖新区检察院后,经判断,该案直接破坏太湖水域的渔业资源,会对太湖水域生态系统造成不利影响。于是,公安、检察院等多部门依法启动生态损害赔偿程序。
磋商会上,第三方专家出具的评估报告摆在了桌面上:不仅要赔偿渔获物的直接经济损失,更要承担生态修复的责任。经过多轮沟通,许某等人对赔偿方案表示认可,当场同意支付赔偿金54351元。这笔钱是其非法获利金额的3倍。
“以往类似案件,往往面临企业(个人)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困局。”南太湖新区检察院介绍,此案是全市首例依托生态共治中心联动机制,由新区公安、检察及江苏省渔政等多部门联动办理的跨区域非法捕捞生态赔偿案,标志着南太湖流域在打破区域、部门治理壁垒上迈出了关键一步,构建起从打击犯罪到生态修复的完整闭环。
记者了解到,这5万多元赔偿金将专项用于太湖水域的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后续会通过买鱼苗放生,来修复受损的渔业资源。”办案民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