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创始人
2026-06-24 02:16:29
0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6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6月1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于6月23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举行。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盛家方先生主持。公司候选董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鉴于公司及激励对象的各项考核指标均已满足《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根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条件已经满足,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为2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00万股。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已到期,在可行权期内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为55,500份,前述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涉及2名激励对象,公司拟对前述2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2、获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资格,其所有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75,000份由公司注销。根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注销前述3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130,500份。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组织架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研究决定,拟对组织架构进行调整。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组织架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四、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因公司工作调整,蔡新辉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及董事会相关委员会委员职务,蔡新辉先生辞职后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为保证公司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中山乐兴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提名周建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从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董事及总裁(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五、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总裁(总经理)的议案》。

因公司工作调整,盛家方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裁职务,为保证公司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长盛家方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周建华先生为公司总裁(总经理),任期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董事及总裁(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六、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为积极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推动公司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公司拟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

七、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并经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

八、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6年7月9日(星期四)下午14:30在上海市松江区沪松公路2033号5号楼索菱股份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3)。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7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符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2人。

● 限制性股票可解除限售数量:18.00万股。

● 本次解除限售事宜需在有关机构办理相关手续结束后方可解除限售,届时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2022年5月24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种类:公司A股普通股。

2、激励工具: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

3、标的股票来源: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

4、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不超过108人,为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

5、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权益在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

(1)限制性股票

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30.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84,350.80万股的0.51%。其中首次授予370.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84,350.80万股的0.44%;预留6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84,350.80万股的0.07%。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2)股票期权

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170.0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84,350.80万股的1.39%。其中首次授予1,145.00万份股票期权,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84,350.80万股的1.36%;预留25.00万份股票期权,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84,350.80万股的0.03%。

6、授予/行权价格: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含预留)授予价格为2.13元/股,股票期权(含预留)行权价格为4.25元/份。

7、时间安排

(1)限制性股票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含预留)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2)股票期权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含预留)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8、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权益的考核年度为2022-2024年三个会计年度,分三个考核期,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含预留)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的营业收入。

(2)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具体如下: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的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可全部解除限售/行权;若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5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2年5月7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独立董事仝小民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3、2022年5月8日至2022年5月17日,公司通过官网对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2年5月18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2年5月24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5、2022年6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6、2022年7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和《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确定2022年7月15日为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2022年7月13日为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登记完成日。

7、2023年3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8、2023年5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和《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并确定2023年5月29日为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2023年5月24日为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登记完成日。

9、2023年7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10、2024年5月31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本次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11、2024年7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本次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12、2024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13、2025年6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本次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14、2025年7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本次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15、2026年6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报告。

二、董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1、第三个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23年5月29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已经届满。

2、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情况的说明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权益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并同意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鉴于获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符合《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资格,其所有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75,000份由公司注销。除此之外,本次预留授予权益成就内容与已披露的相关内容一致。

四、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安排

(一)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8.0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2%。

(二)激励对象本次可解除限售情况: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实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部分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激励计划》中规定的可解除限售条件,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2名激励对象办理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事宜,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00万股。

六、法律意见书

本次解除限售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本次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解除限售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激励计划的进展,公司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8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5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2年5月7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独立董事仝小民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3、2022年5月8日至2022年5月17日,公司通过官网对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2年5月18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2年5月24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5、2022年6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6、2022年7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和《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确定2022年7月15日为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2022年7月13日为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登记完成日。

7、2023年3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8、2023年5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和《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并确定2023年5月29日为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2023年5月24日为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登记完成日。

9、2023年7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10、2024年5月31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本次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11、2024年7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本次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12、2024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13、2025年6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本次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14、2025年7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本次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15、2026年6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报告。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说明

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已到期,在可行权期内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为55,500份,前述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涉及2名激励对象,公司拟对前述2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2、获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资格,其所有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75,000份由公司注销。

综上,根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注销前述3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130,500份。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注销3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30,500份。

五、法律意见书

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激励计划的进展,公司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9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研究决定,拟对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组织架构的议案》。调整后的组织架构图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0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及总裁(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董事变更情况

1、董事离任情况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蔡新辉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蔡新辉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相关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仍将继续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蔡新辉先生辞职将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前,蔡新辉先生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蔡新辉先生持有公司413,300股股份,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蔡新辉先生辞职后将继续遵守权益变动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蔡新辉先生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2、补选董事的情况

2026年6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为保证公司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中山乐兴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提名周建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从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本次董事变更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董事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总裁(总经理)变更的情况

1、总裁(总经理)离任情况

因公司工作调整,盛家方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裁职务,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盛家方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辞职后,盛家方先生仍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盛家方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盛家方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80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1%,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盛家方先生辞职后将继续遵守权益变动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盛家方先生在担任公司总裁职务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对盛家方先生在总裁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总裁(总经理)聘任情况

为保证公司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长盛家方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并经公司2026年6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周建华先生为公司总裁(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辞职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4日

个人简历

周建华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生,本科学历。2003年10月至2018年12月历任上海建华营销部业务员、经理,淮安汤始建华、越南建华营销部负责人,2018年9月至2023年5月历任越南建华地越管桩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23年5月至2024年4月历任汤和控股集团、建华建材集团总裁助理,建华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战略市场部负责人,2024年3月至2025年8月担任汤始建华(珠海)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国际事业部总经理,2025年8月至2026年5月担任建华国际贸易总经理。

截至目前,周建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信息外,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周建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周建华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1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6年6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为积极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推动公司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公司拟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基本情况

根据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尤尼泰振青”)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278,025,863.18元,盈余公积期末余额为38,075,914.71 元,资本公积期末余额为2,957,806,341.96元。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的原因主要为以前年度累计的亏损。本次拟用于弥补亏损的资本公积全部来源于股东以货币方式出资形成的资本(股本)溢价。

二、公积金弥补亏损的方案

根据《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38,075,914.71元和母公司资本公积2,239,949,948.47元,两项合计2,278,025,863.18元用于弥补母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累计亏损。本次公积金弥补亏损以公司2025年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负数弥补至零为限。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弥补亏损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母公司会计报表盈余公积减少至0元,资本公积减少至717,856,393.49元,未分配利润补亏至0元。公司通过实施本次公积金弥补亏损方案,将有效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有助于推动公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实现公司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同意母公司使用盈余公积和资本公积弥补亏损。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

本次公司拟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2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索菱股份”)于2026年6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事宜

1、因公司回购注销二十六名员工已获授予登记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30.5万股,注册资本减少430.5万元;

2、截至 2026年6月 10日,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的股数增加38.7700万股、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的股数增加21.0000万股,公司总股本增加 59.7700万股,注册资本增加人民币59.7700万元。

综上,公司总股本由86,355.3124万股变更至85,984.5824万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6,355.3124万元变更至人民币85,984.5824万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并提交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鉴于上述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变更,拟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改的条款外,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本次《公司章程》修改的上述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就上述变更,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安排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的具体事宜。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并经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3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7月0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7月0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7月0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7月06日

7、出席对象:

(1)2026年7月6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沪松公路2033号5号楼索菱股份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本次会议提案3.00为特别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4、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6年7月7日至2026年7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登记地点: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 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6年7月8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海霞

联系电话:0755-28022655

传真:0755-28022955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海德一道88号中洲控股金融中心B栋3507

邮编:518000

5、本次股东会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6月2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66”,投票简称为“索菱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7月09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7月09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7月09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相关内容

热门资讯

长征五号B遥一运载火箭顺利通过... 2020年1月19日,长征五号B遥一运载火箭顺利通过了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在北京组织的出厂评审。目前...
9所本科高校获教育部批准 6所... 1月19日,教育部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批准设置本科高等学校的函件,9所由省级人民政府申报设置的本科高等...
9所本科高校获教育部批准 6所... 1月19日,教育部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批准设置本科高等学校的函件,9所由省级人民政府申报设置的本科高等...
湖北省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 据湖北省纪委监委消息:经湖北省纪委监委审查调查,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吴美景丧失理想信念...
《大江大河2》剧组暂停拍摄工作... 搜狐娱乐讯 今天下午,《大江大河2》剧组发布公告,称当前防控疫情是重中之重的任务,为了避免剧组工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