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一位江苏省干部与其他省份干部交流时曾遇到尴尬一幕:我们称呼他们为科长,他们称呼我们为处长,但实际同为科级。
如今,类似尴尬情况或将消失。近日,江苏省淮安、无锡、南通等地多家单位规范内设机构,原以“处”命名的内设机构全部调整为“科”,处长、副处长随之改称科长、副科长。
多地多单位“处长”变“科长”
媒体报道称,以淮安市为例,淮安市商务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等单位已规范内设机构名称。今年6月17日,市商务局公布了《关于规范内设机构及调整部分同志职务名称的通知》。
6月11日,淮安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关于规范内设机构及部分同志职务名称的通知》。此通知主要涉及两大部分,一是内设机构名称调整,二是人员职务名称调整。比如,原人事处更名为人事科,原水生态环境处更名为水生态环境科。
6月8日,淮安市财政局公布的职务名称调整的通知显示,三十多人由“处长”调整为“科长”。比如凌冰由预算处处长调整为预算科科长,宋宪灵由国库处处长调整为国库科科长。
将“处长”调整为“科长”的城市还有江苏省南通市和无锡市。南通市交通运输局6月15日公开的一则职务职级任免通知提及,根据市委编办《关于规范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内设机构名称的通知》(通编办发〔2026〕14号)要求,局机关内设机构名称为“处”的统一调整为“科”。
媒体还提到,6月11日无锡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党组公布的任职通知显示,市外办的欧非处、亚太处等,已改为欧非科、亚太科。
资料显示,江苏省淮安、无锡、南通三市均为地级市,地级市下属商务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等单位均为正处级,这些单位的内设机构均为正科级。
多位江苏省干部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淮安、无锡、南通等地多家单位规范内设机构,是江苏省统一部署的。
中国新闻周刊从南通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无锡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处了解到,本次内设机构规范仅涉及机构名称和人员职务名称,待遇、级别、工资均不变。
专家:规范称呼便于交流,是务实的体现
对于科级内设机构以“处”命名,南通市委编办的工作人员表示,就南通市而言,此种情况至少已持续六七年;无锡市委编办的工作人员则认为,此种情况在无锡市至少存在数十年。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刘鹏表示,从行政管理学角度分析,职务级别名称虚高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部分地方政府对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标准执行不严格。
在他看来,内设机构命名虚高,最初可能是为了便于公文沟通。刘鹏表示,省厅处室向下发文抬头是称呼处室,市级机关为了避免公文称谓错位和行文方便,直接在本级正式文件和上报材料统一使用“处”,久而久之可能形成了一种非正式的惯例。这种现象刚开始可能只是个别情况,后来就慢慢逐渐扩散开来了。
刘鹏进一步向中国新闻周刊分析称,内设机构名称虚高的深层次根源,可能还在于传统官本位文化观念下的头衔崇拜心理,注重形式、看重面子,因而出现了自抬身份的情况。
北京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说,内设机构名称“虚高”可能与机构规模,特别是编制人数增加有关。他以基层单位为例,当办公室有三五位工作人员时,办公机构可能被称为“科”,当工作人员增加到十几个或者数十个时,办公机构可能被称为“处”或“部”,行政机构亦如此。
当“虚高”的“处”改回“科”时,庄德水认为这符合原有机构的级别、职责和定位,便于同级干部及机构之间的交流,减少了称谓级别混乱而造成的工作、交流的困扰,也让内设机构从重“面子”转向重“里子”。
刘鹏认为,内设机构名称及人员职务规范后,一方面可实现政府机构编制设定的刚性约束,弥补编制部门在机构设置规格和名称执行方面存在的漏洞;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弱化传统的官本位和层级崇拜观念,实现扁平化管理,推动党员干部回归为民服务本位,践行正确政绩观。
记者:佟西中
(tongxizhong@chinanews.com)
编辑:孙晓波
运营编辑:马晓轶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或立场,不代表Hehson财经头条的观点或立场。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需要与Hehson财经头条联系的,请于上述内容发布后的30天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