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博物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近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部6章48条的新条例,是北京原有的博物馆条例于2016年废止后首次启动全面修订。《条例》在开放时长、馆城融合、社会服务、规范管理等方面均有新的制度设计,包括高校、国有企业博物馆常态化向公众开放等。据悉,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6月17日至7月16日。
国有博物馆每年开放不少于300天
市民逛博物馆,最担心闭馆跑空。《条例》对博物馆开放时间提出了明确的量化规定,国有博物馆每年累计开放时间不得少于300天,非国有博物馆每年累计开放时间不得少于240天。
不仅如此,《条例》还鼓励运行保障成熟的博物馆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延时开放,鼓励博物馆适应公众作息规律和参观需求,灵活错时开放。在费用方面,《条例》明确支持博物馆向公众免费开放;未实行免费开放的,应当向未成年人、成年学生、教师、老年人、残疾人、军人、消防救援人员等实行免费或其他优惠。
在讲解服务上,《条例》要求博物馆配备专业讲解队伍,在固定时段提供免费人工讲解,并鼓励博物馆馆长、科研人员、策展团队等开展公益讲解。同时,博物馆可以结合馆藏资源开发文创产品、研学项目等,相关收入按规定纳入预算统一管理,可用于藏品征集、展览提升和绩效奖励。同时,鼓励博物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现代技术手段,加强藏品信息管理,开展藏品保存环境监测,对藏品和展览内容进行数字化转化,丰富展陈呈现方式,提供智能导览服务,提升智慧保护、智慧管理、智慧服务水平。
支持文物建筑老旧厂房办展
“博物馆之城”怎么建?《条例》将博物馆发展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推动博物馆与文化、旅游、教育、科技、商业、体育、会展等领域融合发展。
《条例》支持优先利用现有公共设施、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革命史迹、老旧厂房等兴办博物馆;在交通场站、公园、重点商圈等公共空间打造文博展示窗口;推出博物馆主题游径,推动博物馆展览与餐饮、住宿、购物、娱乐等多种消费场景联动。
在博物馆布局上,《条例》提出重点培育弘扬古都文化、红色文化、京味文化、创新文化的特色博物馆,鼓励设立填补区域与门类空白的精品博物馆。同时支持高等院校设立校史、学科专题、标本陈列等特色博物馆,支持国有企业设立展示行业历史、工业遗产、老字号文化、科技创新的专题博物馆,并明确要求这些博物馆保持常态化向社会公众开放。
鼓励依法有序开放数字资源
随着直播、研学、商业拍摄在博物馆日益增多,如何平衡公众记录分享需求与安静有序的观展环境?《条例》规定,观众在博物馆内开展直播、研学、商业拍摄等活动应遵守博物馆管理制度,不得妨碍正常参观游览秩序。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博物馆应当及时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可以拒绝提供服务。
在讲解服务方面,《条例》做出了明确规定:未经博物馆同意,不得在博物馆内开展团体性或者经营性讲解活动;讲解内容歪曲历史、违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博物馆应及时制止。情节严重的,由文物部门对个人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两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条例》还建立了博物馆名录动态管理制度,未经依法备案和登记,或者已经退出备案的博物馆,不得以博物馆名义开展活动;擅自使用博物馆名称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将被处以罚款并予以公告。
在数字化管理方面,《条例》要求博物馆建立数据管理制度,确保馆藏文物信息、观众服务数据等的安全完整,同时鼓励依法有序开放数字资源,推动文物信息社会共享。市文物部门将建设智慧管理平台,对博物馆核心业务进行数据汇集与运行监测,为行业管理提供支撑。
文/本报记者 李晓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