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董秘您好,国家已出台火电容量电价补偿火电固定成本,贵州却还收取水火交易费,等于火电双重获利。 公司水库常年承担全网调峰、消纳新能源的任务,枯水期保供无电价溢价,丰水期被动多发电还要额外交费,政策明显失衡。 2025年丰水年该项费用大幅侵蚀利润,请问公司是否向主管部门反馈该机制矛盾?目前沟通进展如何,有无政策调整预期?
董秘回答(黔源电力SZ002039):
据了解,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与贵州水火发电权交易并不存在重复的情况,贵州省也暂未对贵州省水火发电权交易规则作出改变,目前将继续参照以往政策执行。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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