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56 证券简称:浩欧博 公告编号:2026-025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7月3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7月3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7月3日
至2026年7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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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公司将在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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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持有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4)登记时间:2026年7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7:00)登记地点:苏州市工业园区东堰里路9号,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秘办
(5)注意事项: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
通讯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东堰里路9号 董秘办
邮编:215009
电话:(0512)- 69561996
联系人:谢女士
2、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7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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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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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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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56 证券简称:浩欧博 公告编号:2026-024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障董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开展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JOHN LI先生、张扬清先生、袁长婷女士、谢爱香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肖强先生、彭建刚先生、钱世政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前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出具了审查意见。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其中钱世政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将分别通过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产生。本次换届选举的4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自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第三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八日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
JOHN LI先生:多米尼克国籍,1963年出生,拥有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学学士学位、上海理工大学系统工程硕士学位及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The Ohio State University)经济学硕士学位。曾任海南省电子进出口公司业务员、美国Road-Glo公司进出口经理、美国Alcon公司项目经理、美国Black& Decker公司采购经理、美国Rainbow Eyecare公司副总经理、美国Brady公司大中华区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JOHN LI先生除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31,650股外,还通过海瑞祥天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瑞祥天”)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52,629股。JOHN LI先生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海瑞祥天的董事。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袁长婷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出生,拥有山西大学法学学士学位、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硕士学位、美国芝加哥肯特法学院国际比较法硕士学位。曾任太原市公安局干警,北京普天太力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法务经理,北京格文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专职律师,正大制药投资(北京)集团有限公司法务负责人等职位。2025年5月起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袁长婷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担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正大制药投资(北京)集团有限公司法务负责人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张扬清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出生,毕业于中南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系,本科学历。拥有高级会计师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高级职业经理人等专业技术资格。曾任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发改委、益阳市房管局公务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湖南开元分所审计项目经理、九芝堂金鼎药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江苏正大天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稽查部部长,江苏正大丰海制药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经理,南京正大天晴制药有限公司财务副总裁,正大天晴药业集团总裁助理。2025年4月起担任公司财务总监,2025年5月起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扬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谢爱香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出生,毕业于苏州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复旦大学管理学院MBA在读。2012年4月至今历任公司财务主管、内审经理、投资关系副总监、证券事务代表、内审负责人等职位。2023年3月起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25年5月起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谢爱香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3,796股。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
肖强先生:中国国籍,新西兰永久居留权。1982年出生,毕业于复旦大学,法学学士学位。曾任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苏州元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法务主管,方源资本法律顾问,知合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现分别为苏州民营资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苏州翼朴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并分别担任副总经理职务。2023年7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肖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彭建刚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5年出生,武汉大学经济学博士。湖南大学金融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湖南大学金融学院党总支书记兼副院长、湖南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湖南大学985工程首席科学家、中共湖南大学党委委员、湖南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和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等职务。现任中国金融学会理事、中国金融工程学年会常务理事、湖南大学金融管理研究中心主任。
现兼任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9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彭建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钱世政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2年出生,拥有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学士学位、复旦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及管理学博士学位。曾任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自2012年7月起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返聘教授,现兼任苏州新建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中国龙工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及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9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钱世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