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消息,国家能源局信息显示,连云港聚源新能源有限公司获得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核发机关为江苏能源监管办,许可证书状态为正常。这意味着该公司已具备依法开展电力业务许可证的许可资历。
| 信息类别 | 具体内容 |
|---|---|
| 企业名称 | 连云港聚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706MACYWE0K6R |
| 许可类别 | 发电类 |
| 许可证编号 | 1941626-01387 |
| 许可证核发机关 | 江苏能源监管办 |
| 许可证书状态 | 正常 |
| 许可证核发日期 | 2026/06/17 |
| 有效起始日期 | 2026/03/26 |
| 有效到期日期 | 2046/03/25 |
许可信息显示,连云港聚源新能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706MACYWE0K6R,对应的许可证编号为1941626-01387。该许可证于2026年6月17日核发,有效期限自2026年3月26日起至2046年3月25日止。 除许可信息外,天眼查还披露了该公司的工商登记详情。连云港聚源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10月18日,法定代表人韩晓劲,所属行业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企业规模为小于50人,参保人数1人,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板浦镇南门外老水厂院内208室。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00% | 500万元人民币 | 2030-07-15 | - |
以下为连云港聚源新能源有限公司近期获得行政许可情况:
| 序号 | 决定日期/有效期自 | 截止日期/有效期至 | 许可文件编号/文书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决定/许可机关 | 许可内容 |
|---|---|---|---|---|---|---|
| 1 | 2026-01-29 | 2027-01-29 | 连渣2025-071 | 连云港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 |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 | 海州区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配套升压站及储能系统项目 |
| 2 | 2025-11-06 | 2028-11-05 | 海水许可〔2025〕23号 | 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连云港聚源新能源有限公司海州区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配套升压站及储能系统项目 | 连云港市海州区农业农村局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
| 3 | 2025-07-21 | 2026-07-20 | 地字第3207062025YG0026518号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海州区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配套升压站及储能系统项目 |
| 4 | 2024-12-09 | 2026-12-09 | 连发改行服发〔2024〕92号 | - | 连云港市发展改革委 | 项目新建1回110千伏线路,起于板浦永平路北侧110千伏升压站,接入110千伏瀛浦线,新建架空线路全长约45米,其中红线外约15米;新建杆塔2基,其中双回直线塔1基,双回T接塔1基;新建1回10千伏电缆线路,起于10千伏开关站,接入瀛洲220千伏变电站10千伏间隔,采用电缆双拼形式,新敷设电缆长度约1150米;220千伏瀛洲变建设1个10千伏出线间隔。 |
| 5 | 2024-12-03 | 2027-12-02 | 海水许可〔2024〕32号 | - | 连云港市海州区农业农村局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 |
| 6 | 2024-08-12 | 2099-12-31 | 苏自然资矿审〔2024〕60号 | - |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 苏自然资矿审[2024]60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连云港聚源新能源有限公司海州区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未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函连云港聚源新能源有限公司:你单位《关于查询连云港聚源新能源有限公司海州区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申请》(〔2024〕001号)收悉。按照《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江苏省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国土资规发〔2013〕4号)要求,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拟建项目有关批准文件、选址位置图、范围拐点坐标和江苏省地质资料馆提交的查询结论(苏地馆矿查〔2024〕53号)等相关材料,经审查,我厅函复如下:一、拟建工程概况拟建项目选址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板浦镇永平村、东北村、中正社区,北至新204国道,南至乡干河,东至新204国道,西至板平路:宁海街道黄圩村,北至社界河,南至半边河,东至新204国道,西至庄内沟,主要利用坑塘水面建设渔光互补发电项目,总容量为100MW,拟采用单晶硅组件和组串式逆变器(不含升压站),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196369平方米(约1795亩)。选址边界外设安全保护距离为300米。二、查询结果 拟建的连云港聚源新能源有限公司海州区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选址未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本文件自签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2024年8月5日抄送:/。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24年8月5日印发 文— —文 |
| 7 | 2024-06-04 | 2099-12-31 | 连环表复〔2024〕5005号 | 关于对连云港聚源新能源有限公司海州区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 | 连云港聚源新能源有限公司海州区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
| 8 | 2023-10-18 | 2099-12-31 | (320707059010)登字【2023】第10180027号 | 登字 | 连云港市海州区行政审批局 | 登字 |
连云港聚源新能源有限公司获江苏能源监管办核发的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标志着公司具备合法开展发电业务的法定资格,是合规运营的关键一步。该许可证有效期长达20年,自2026年3月26日至2046年3月25日,为企业长期稳定运营提供了坚实的合规保障。结合公司此前获得的多项行政许可,可见其在项目建设与运营方面积极遵循监管要求。在电力监管日益严格的背景下,电力业务许可证是企业进入发电市场的重要凭证,有助于企业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保障并网运营,对企业在新能源发电领域的长期发展意义重大,也顺应了行业合规化发展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