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 建艺,证券代码:002789)近日就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获得法院判决。公司于2025年因与长沙辰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沙辰龙”)、武汉当代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当代”)发生合同纠纷向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法院已出具相关《民事裁定书》【(2025)湘0103民初6347号】。
根据判决结果,长沙辰龙需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ST 建艺支付精装修工程款1355.16万元,并支付相应逾期付款利息。利息以1355.16万元本金为基数,按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2年7月10日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同时,武汉当代对长沙辰龙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此外,ST 建艺对长沙辰龙开发的长沙当代天玺项目1#楼、2#楼、3#楼、4#楼折价或拍卖、变卖价款,在上述工程款本金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法院同时驳回了*ST 建艺的其他诉讼请求。
关于案件费用,本案受理费11.24万元、保全费0.5万元,共计11.74万元,由长沙辰龙和武汉当代共同负担11.56万元,ST 建艺负担0.18万元。鉴定费28.36万元(含文书鉴定费5.68万元、造价鉴定费22.68万元),由ST 建艺与长沙辰龙、武汉当代各负担14.18万元,其中两被告应负担的部分由其直接支付给原告。
*ST 建艺表示,本次重大诉讼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会造成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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