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福州日报
开车出门,磕磕碰碰在所难免
然而,若是汽车被道路上的
石块、碎渣所磕碰
能否向道路管理人申请赔偿?
近日,长乐区法院就审结了
这样一起纠纷
原来,一辆新能源汽车在道路上正常行驶时,车辆底盘碰到了路面上的石块,造成包括动力电池在内的核心部件受损,维修费用高达10万余元,车主随即与保险公司联系。保险公司向车主赔付车辆维修费用后,开始寻找遗漏这些石块的责任人。
然而,事发路段车流量大,且处于监控盲区,石块“失主”迟迟未能确定。保险公司认为,负责该路段环卫管理的环卫中心及保洁公司未能及时清除路面垃圾,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保洁公司则认为,自己已按作业规范完成清扫工作,路面石块具有突发性,自己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双方争执不下,保险公司便将环卫中心及保洁公司诉至长乐区法院。
长乐区法院经审理查明,当天早上7点30分,案涉车辆剐碰到路面石块,司机并未发现,驶离了现场。8分钟后,保洁公司工作人员即在巡查中发现石块,并安排专班完成路面清理。此外,当日5时至16时,清扫车辆也一直在各城区道路开展作业。
“事故发生在清晨且具有偶发性,路段也并未安装监控,环卫中心不可能全天候无死角监控遗撒物,其作为公共道路管理人,已尽到合理限度的管理、清理义务。”长乐区法院法官表示,最终,法院依法判决驳回保险公司的诉讼请求。
长乐区法院法官提醒
本案中,案涉事故为第三方遗撒物品所致,环卫中心按规定标准履行义务,也第一时间采取处置措施,在合理时间内完成清理,应认定为无过错。长乐区法院也在此提醒,驾车出行请集中注意力,遇路面障碍物提前避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公共道路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否则将承担主要责任。
记者 阮冠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