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最高人民检察院
利用网络建立多个QQ群组
以“押宝”为赌博形式开设网络赌场
按赌客赢钱金额的5%抽取“水钱”获利
短短一年时间
该网络赌场涉案赌资
累计达3900余万元
……
“500/4、200/3、1000/1……”在普通人眼里,这些只是毫无意义的数字组合,但在一个隐秘的QQ群里,它们却是赌客们疯狂下注的“暗语”,前面的数字是投注金额,后面的数字是在1至4中选择的押宝点数。赌客只需在群里敲下一串这样的“代码”,就能参与一场一分多钟见分晓的赌局,机器人自动记账。这种规则简单、节奏快的赌局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参与。犯罪分子通过上述方式搭建网络赌场,涉案赌资累计达3900万余元。
经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判处魏某等7人有期徒刑七年至一年不等,各并处罚金15万元至1万元不等。一名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近日,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QQ群竟成了“押宝”赌场
“从‘1、2、3、4’4个数字中任意选择,中了就翻倍赢钱,一分多钟一局,特别快。”从不赌博的老王,经朋友介绍加入了“押宝”赌博群,本想体验一下,却没想到深陷其中,半年不到输了130余万元。
2024年12月,老王向公安机关举报该赌场,公安机关于同年12月19日立案侦查。
据老王介绍,赌客进入QQ群,给群里的“管理”或“财务”转账上分,一元一分,即可参与赌局。每局开始前,群内庄家选择对应点数的扑克牌或麻将牌录制视频后,会在群里宣布开始“下注”,赌客通过发送“100/4、200/3”等相应的“代码”选择押宝的金额和点数。庄家口令“开”后,截止投注并发送前期录制的视频,选对点数的赌客则根据投注金额翻倍赢钱,群内有机器人自动计算输赢情况,并扣除赢钱中5%的积分作为“水钱”。待统一扣除“水钱”后,机器人会核算最终积分并累计至赌客账户。赌客累计的积分可通过“管理”或“财务”按一元一分提现下分。
“该赌场参与人数多、覆盖地域广,且赌博QQ群更换频繁,组织人员未实名化,取证十分困难。”瑶海区检察院检察官李倩介绍,在案件侦破之初,该院便依法介入,与公安机关围绕网络犯罪特点,以电子数据、鉴定意见等客观性证据为切入点,明确侦查方向。
经查,魏某自2024年3月起,利用网络建立多个QQ群组,以“押宝”为赌博形式开设网络赌场,雇用多人分别担任“财务”“管理”等职务,按赌客赢钱金额的5%抽取“水钱”获利,自己则隐藏在幕后以“大宝”之名遥控指挥,利用他人账户收取赌资。短短一年时间,该网络赌场涉案赌资就累计达3900余万元。
2025年4月1日,魏某在异地被抓获。随后,其他涉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均被抓获归案。
一段监控视频成为关键突破点
到案后,魏某始终拒不认罪。审查逮捕期间,虽同案犯供述了魏某是主犯,但因魏某“零口供”、客观性证据不足,该案办理一度陷入僵局。
办案检察官经仔细审查,在扣押物中发现了一部疑似是魏某的手机,经分析认为手机里可能存储有其遥控指挥开赌场的关键证据。但该手机设置了密码,若强行破解可能会导致手机内重要数据丢失。
瑶海区检察院检察官与公安民警逐帧比对监控录像,找到案件关键突破口。一筹莫展之际,检察官经审查发现,一段监控视频曾拍摄到魏某在电梯中使用该部手机,且有输入密码解锁手机的动作。能否通过解锁动作还原密码?检察官随即与侦查人员协作配合,经逐帧查看监控视频画面、反复比对,最终成功破解手机密码。侦查人员在手机里提取到魏某给赌客上下分、找技术人员重新购买赌博计分软件和自称系“大宝”本人的聊天记录、多个赌博群信息等,通过核查手机内聊天软件及相关记录,确认该手机系由魏某本人使用;经声纹同一性鉴定,确认赌博群内“大宝”所发出的语音均出自魏某之口,该证据直接将魏某与赌场组织指挥行为建立排他性关联,有力驳斥其“不知情、未参与”的虚假辩解。
“在人证、物证及声纹鉴定等辅助性证据的相互印证下,魏某主犯身份得以确认。”李倩介绍说,面对证据,魏某的心理防线逐步崩溃,通过律师表达愿意认罪。
锁定“大财务”厘清获利数额
2025年6月,该案被移送至瑶海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资金流水是认定犯罪规模、非法所得及追赃挽损的基础,检察官发现,赌博资金最终流向并非已被逮捕的普通“财务”或“管理”人员,且“财务”等人曾明确供述,该赌场还存在一名收取赌客大额转账并统管全部赌资的“大财务”。
办案检察官从查获的涉案人员等人的银行账户、第三方支付账户入手,引导侦查人员对资金流水进行穿透式审查,逆向追踪资金上游来源和下游流向。通过对“财务”等人与赌客的大额转账记录进行分析,发现十余个接收赌资的关联账户虽开户人信息不同,但均与高某(另案处理)存在密切关联,且资金汇集至高某控制的账户进行取现。以此为线索,检察官成功锁定隐藏在幕后、负责资金总调配的“大财务”高某,厘清了涉案赌资的归集路径。
如何在高某控制的十余个涉案账户资金流水中准确认定赌资、抽头渔利数额,是该案定罪量刑和追赃挽损的关键一步。
为此,办案检察官先对各类收款账户进行了全面梳理,区分正常交易与赌博资金、投注额与盈利金额,准确计算出该网络赌场的总投注额达3900余万元。虽然掌握了总投注金额及证人证实的5%的抽头渔利比例,但由于缺乏网络赌博平台数据,既无法精准认定参赌人员的实际赢钱数额,亦不能依托现有比例准确认定抽头渔利总额。为突破办案难点,检察官逐一核查高某的取现记录,并结合高某的指认,最终确定魏某非法获利70.3万元。
“上述证据已经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足以证实魏某等人涉嫌开设赌场罪。”2025年8月1日,瑶海区检察院以涉嫌开设赌场罪对魏某等7人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于2025年10月31日作出一审判决。宣判后,一名被告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今年3月2日,二审法院经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