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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18 证券简称:全柴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6-033
关于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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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 特别风险提示
尽管投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未来不排除本次现金管理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较高的资金收益,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投资建设项目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金额
本次投资金额为16,000万元。
(三)资金来源
公司(含子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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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投资期限
本次委托理财的期限分别为180天、183天、335天、340天。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投资建设项目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上限(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额度上限。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安全性高、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尽管投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未来不排除本次现金管理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财务部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及资金使用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
2、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委员会将根据审慎性原则,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和检查。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投资建设项目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财务制度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600218 证券简称:全柴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6-032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03元
● 相关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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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6年4月28日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5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35,599,919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3,067,997.57元。
三、相关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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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本次权益分派不涉及派送红股和转增股本。
2.自行发放对象
除质押用于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的6,700万股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外,公司控股股东安徽全柴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其他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3.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有关规定,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红利所得税率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红利所得税率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公司本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每股人民币0.03元,派发时暂不扣缴所得税,待实际转让股票时根据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公司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月23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每股发放现金红利人民币0.027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其现金红利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执行,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27元。
(4)对于除上述类别以外的其他股东,其股息红利所得税由其按照规定自行申报缴纳,公司不代扣代缴,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03元。
五、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本次权益分派事项如有疑问,请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0-5038289
特此公告。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