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能科技(603105)股东会通过终止部分募投项目议案 剩余资金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创始人
2026-06-10 19: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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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能科技",证券代码:603105)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子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对议案进行了表决,最终以99.04%的同意率获得通过。

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会于2026年6月10日在浙江省海宁市施带路23号一号楼316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利忠主持。会议应出席股东及代理人人数、实际出席情况如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73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27,767,800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45.5525

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7人(含全体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管列席会议。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徐莹、郦苗苗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现场见证。

议案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仅审议一项非累积投票议案,即《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子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出席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25,572,400 99.0361 1,864,100 0.8184 331,300 0.1455

其中,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子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4,088,400 91.6473 1,864,100 7.0922 331,300 1.2605

公告显示,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律师见证结论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见证意见认为,芯能科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芯能科技表示,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相关后续事项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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