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观新闻)
6月10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临床研究伦理联盟大会举行。本次大会由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指导,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临床研究伦理联盟与上海医药临床研究中心联合主办,上海市临床研究伦理审查质量促进中心(联盟协调办公室)承办,上海枫林生命健康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协办。
区域伦理审查互认从“共识”走向“实践”
大会正式发布了《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临床研究伦理联盟首批主审伦理审查委员会名单》,来自沪苏浙皖三省一市的59家医疗机构伦理审查委员会被认定为首批主审机构伦理审查委员会。这些机构将承担多中心临床研究的伦理审查主审职责,牵头区域内协作审查工作。
会上,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胡鸿毅与徐汇区副区长罗华品共同为长三角伦理联盟协调办公室揭牌,标志着区域伦理审查协作机制进入实体化运行阶段。
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副司长刘桂生在致辞中强调,长三角地区是我国生物医药产业最活跃的区域之一,伦理审查互认机制的落地是落实国家战略的重要实践,希望三省一市持续深化协作,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胡鸿毅指出,长三角伦理联盟的成立将有效解决多中心临床研究长期面临的“重复审查、标准不一、周期过长”等痛点,切实提升伦理审查效率,助力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
效率提升目标明确:主审≤15工作日,协审≤5工作日
根据联盟发布的《长三角地区医疗机构多中心临床研究伦理协作审查共识》及配套制度文件,多中心临床研究伦理审查将实行“主审+协审”协作模式。主审机构初始审查原则上不超过15个工作日,协审机构不超过5个工作日,实现“一次审查、多地认可”。
同时,依托正在建设的“长三角伦理协作审查信息平台”,申办方只需向主审机构提交一次材料,所有参与机构同步可见,显著降低企业研发的制度性成本。
大会专题汇报环节,联盟办公室负责人陆麒副研究员介绍了联盟制度文件及办公室组建情况,上海市卫生健康委科教处副处长刘冬平详细解读了长三角伦理互认机制与实施路径。
在经验交流环节,沪苏浙皖四地代表依次分享伦理审查工作创新成果。上海聚焦医学研究伦理地方标准建设,推进审查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浙江着力强化伦理委员会能力建设,搭建完善培训体系;江苏深耕信息化平台打造,积累了多中心审查互认的实践经验;安徽则聚焦生物医学新技术伦理治理,持续提升基层审查能力。
产业服务同步推进,企业面对面回应关切
大会特别设立“企业面对面交流会”分会场,三省一市卫健委及联盟办相关负责人与20余家生物医药企业、CRO机构代表直接对话,就审查效率、材料互认、平台使用、高风险项目复核等实际问题进行现场答疑和需求对接。与会企业表示,长三角伦理审查互认机制的落地将大幅缩短临床试验启动周期,对创新药械研发是重大利好。
上海市临床研究伦理审查质量促进中心(联盟协调办公室)负责人表示,联盟将坚持“规范、高效、创新、服务”的理念,持续完善标准体系、优化信息平台、加强能力培训,推动长三角区域伦理审查同质化、高效化,为全国伦理治理一体化发展提供“长三角样板”。
原标题:《审查提速、互认互通!长三角临床研究伦理联盟在沪揭牌运行》
栏目编辑:郜阳
来源:作者:新民晚报 左妍 实习生 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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