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质量认证国际合作成果专题新闻发布会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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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6:2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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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市场监管总局网站

6月10日上午,市场监管总局召开质量认证国际合作成果新闻发布会。以下为发布会文字实录:

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宣传司副司长孙延峰:女士们、先生们、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市场监管总局专题新闻发布会。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不断深化质量认证领域国际合作,进一步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近日,总局印发服务“一带一路”质量认证“软联通”重点宣传案例和《地方市场监管部门质量认证国际合作工作指引》。

今天我们邀请到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司长周智高先生,副司长郭向丹女士,总局国际合作司副司长朱忠良先生,广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刘军先生,请他们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

首先,请周智高先生介绍总体情况。

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司长周智高:媒体朋友们,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强调,要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开创合作共赢新局面。“十五五”规划纲要对“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深化内外贸标准认证改革”作出重要部署。质量认证是便利国际经贸往来、促进经济全球化的基础性制度安排。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加强质量认证领域的国际合作,通过不断深化国际互认,促进国际贸易降低成本、提升效率,便利产品的自由流通,取得了积极成效。下面,我先向大家报告三组数据:

一是在多边合作方面,市场监管总局已签署15份多边互认协议,并推荐84家认证和检验检测机构加入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合格评定体系,每年发放电子元器件、电工、防爆电器、可再生能源类产品认证证书、报告一万余张,“一次评价、多国通行”的互认机制可覆盖全球经济总量超95%的区域,有力服务我国外贸企业走向国际市场。

二是在双边合作方面,市场监管总局已签署159份合格评定领域双边合作文件,与超过40个国家和地区建立起双边合作安排。今年以来,我们先后与英国、西班牙、巴基斯坦有关部门签署了备忘录,在信息交流、能力建设等方面深化合作。在国家间协议框架下,目前我国已有29家认证机构与98家境外机构建立起常态化合作机制,实施的跨境认证项目覆盖38个国家和地区,核发国际合作认证证书近12万张。

三是在推动认证机构“走出去”方面,截至2025年底,我国已有6家认证机构在境外设立了25家分支机构,覆盖境外19个国家和地区,分支机构数量较2024年接近翻了一番;2025年实现境外营业收入3124.6万元,同比增长了187.8%。有28家国内认证机构取得境外认证官方授权,可开展覆盖35个国家和地区的106项国际认证项目。

今天我们召开新闻发布会,还要发布两项质量认证国际合作工作的最新成果:一是服务共建“一带一路”质量认证“软联通”的10件典型案例。这些案例集中展示了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在推动国际规则对接、认证结果互认、跨境能力共建、产业服务赋能等方面的创新做法,具有较强的代表性、示范性和可借鉴性,为进一步深化质量认证国际合作提供了鲜活样板。二是《地方市场监管部门质量认证国际合作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工作指引》提出了深化质量认证国际合作的指导原则和工作重点,着力构建“总局统筹、地方参与、部门协同、机构支撑、企业受益”的工作体系,为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和改进相关工作、更好服务当地企业和经济发展提供指导。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开放合作、互利共赢,积极推广典型案例中的成熟模式,指导地方按照《工作指引》因地制宜探索更多好做法、好经验,不断拓展合作的广度、深度与实度,着力构建与高标准经贸规则相衔接的制度和监管体系,推动合作取得更多实质性成果,稳步扩大质量认证领域制度型开放,为服务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大局提供更加坚实的质量技术支撑。

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宣传司副司长孙延峰:谢谢周智高先生。下面请大家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在的媒体单位。

凤凰卫视记者提问:总局发布的10件服务共建“一带一路”质量认证“软联通”案例中提到了一些地方的具体做法,能否再详细介绍一下这些案例有哪些典型特点和工作成效?

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副司长郭向丹:这次发布的10个“软联通”案例,展现了我国质量认证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很多新探索、新经验,案例落地成效实、可复制性强。具体可归纳为四个方面。

一是在合作模式上有创新。案例中的有关做法突破了传统认证单一合作的模式,创新打造全链条、一体化的跨境合作新范式。比如:新疆通过整合上下游资源,与实验室、研发机构等共同搭建海外布局、本地适配的认证合作机制,赋能企业和产品全球推广;广东指导有关认证机构创新打造“认证+检测+验货”合作模式,覆盖非洲、东盟等多国,实现规模化、体系化“出海”服务;广西聚焦六堡茶特色产业,以认证赋能产业链标准化升级,推动六堡茶形成规模化“产业出海”。今天广西市场监管局的同志也到了现场,媒体朋友可以邀请他再详细介绍有关情况。

二是在规则衔接上有突破。案例中的有关做法着力破解各国认证制度相互独立、互不通用的难题,推动规则有效对接、双向衔接。比如:浙江组织有关认证机构组建区域性国际认证联盟,构建适应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认证标准体系,促进实现国内与国际认证证书的互通互认;上海推动我国有关认证机构与国外认证机构开展全流程合作,打通我国防爆电气产品进入欧亚市场的准入通道;北京指导有关认证机构积极参与全球环境标志网络组织活动,助力区域环境标志制度衔接。

三是在助企服务上有成效。案例中的有关做法聚焦企业跨境认证难题,整合优化评价环节,压缩企业“出海”认证周期与合规成本。比如:山东通过搭建鲁港“一站式”检测认证服务平台,精简农产品“出海”认证流程,助力本地特色农产品出口增收;天津组织开展汽车座舱特色认证服务,通过中外双证互认简化车企出海认证流程,带动产业技术升级、销量提升。

四是在能力共建上有亮点。案例中的有关做法跳出结果互认的惯例协作模式,结合我国成熟经验,打造技术共育、体系共建、互利共赢的合作亮点。比如:福建指导有关认证机构加大境外帮扶力度,支持构建质量管理体系与认证技术,促进当地企业提升质量管控能力,助力当地产业提质增效;江苏指导有关认证机构协助搭建新能源认证制度体系,补齐了当地产业质量管理短板,有效助力新能源产业双向合作、互利共赢。

中新社记者提问:规则标准“软联通”是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请问总局在质量认证领域推动规则标准“软联通”方面有哪些考虑和重点部署?

市场监管总局国际合作司副司长朱忠良: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这个问题非常关键。您说得特别对,规则标准的“软联通”,确实是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一个重要内容。刚才周司长也专门强调了,今天发布的两项成果,就是我们推动这方面工作的具体实践。

在回答您的问题之前,有必要先把几个基本概念理清楚:

第一,“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到底指的是什么?第二,“软联通”是什么意思,它和高质量发展之间是什么关系?第三,质量认证在实现“软联通”中到底起什么作用?

先看第一个问题。2024年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11周年的时候,北京召开了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第四次“一带一路”建设工作座谈会,明确提出共建“一带一路”已经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我理解,这里的“高质量”,核心不是解决“从无到有”的问题,而是解决“从有到好、从好到更好”的问题。用更形象的话说,就是从“大写意”转向“工笔画”,要求工作走深走实、做实做细。

再看第二个问题。要实现这个更高目标,就需要完善“硬联通”“软联通”“心联通”三个联通的协调推进机制。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也进一步强调要“做实做细”。“一带一路”原本有“五通”——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其中既有“硬联通”(即设施联通),也有“心联通”(即民心相通),但“软联通”是个新概念。目前虽然没有一个特别精确、权威的定义,但可以明确的是,它有两个重点:一是规则,二是标准。这两块都和我们市场监管总局的主责主业密切相关。这里的“标准”不只是标准本身,还包括计量(标准的基础),以及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标准的实施手段)。

最后看第三个问题。正因为如此,认证就成了实现“软联通”的必要条件。没有它,“硬联通”就得不到有力支撑,“心联通”也难以深入持久,“硬、软、心”三个联通的协调推进就不可能真正落地,共建“一带一路”的高质量发展也会遇到阻力。

所以,总局这次同步推出的《工作指引》和10个重点案例,正是推动“一带一路”规则标准“软联通”的关键性举措。为系统推进包括质量认证在内的规则标准“软联通”,总局接下来重点从四个方面发力。

第一,强化顶层统筹,建好“软联通”的制度体系。要把规则标准对接纳入国家对外开放的总体布局中,形成“国家统筹、部门协同、央地联动、机构参与”的工作机制。这次我们发布的《地方市场监管部门质量认证国际合作工作指引》,核心就是把“软联通”从概念变成具体任务——推动国内规则和国际通行规则更好地衔接、互认。最终目标是打造一个“政企产学研用”统一推进的工作格局,全国上下联动、横向协同,大家一起使劲儿。

第二,深化国际规则对接,推动规则标准体系兼容互认。就是盯着重点合作区域和主要贸易伙伴,主动跟国际的合格评定规则、技术法规和标准体系去对标。加快让咱们国内的认证规则、检测方法、评价指标,跟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和最佳实践接上轨。同时,我们也会更积极地参与国际组织合格评定规则的制定,争取把咱们的经验和诉求写进去,实实在在推动跨境贸易更顺畅。

第三,健全互认采信机制,打通规则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就是要大力推进认证结果国际互认、检测数据跨境采信、审核经验共享共用,争取形成“一次检测、一次认证、多国采信、全球通行”的合作模式。我们鼓励国内认证机构跟境外权威机构建立互认合作,尽量减少重复检测、重复认证,帮企业把制度性交易成本降下来。同时,推动国内认证结果能被纳入国际采信清单。就像刚才周司长强调的那样,帮企业降低认证成本、缩短认证周期、扩大结果采信,真正破解“出海难、认证贵、不互通”这些老问题。

第四,深化能力共建共享,夯实规则标准“软联通”的合作基础。我们坚持互利共赢,为共建国家提供标准制定、合格评定、实验室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技术支持。同时,持续推广质量认证领域“一带一路”“软联通”的成功案例,把这次发布的10个典型案例用活、讲好,真正讲出“软联通”的生动故事。通过这些示范带动,让更多领域、更多产业也能实现规则对接、标准互认,以高水平规则标准的“软联通”,为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加油赋能。

总之,下一步我们将扎扎实实把这四方面工作抓好落实,让质量认证真正成为“一带一路”规则标准“软联通”的助推器,为企业走出去、贸易走顺畅提供更有力的支撑。

界面新闻记者提问:请问此次发布的《地方市场监管部门质量认证国际合作工作指引》有哪些内容?对地方开展质量认证国际合作工作有什么指导意义?

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副司长郭向丹:《地方市场监管部门质量认证国际合作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是总局在总结前期工作实践的基础上编制的,是指导地方推进质量认证国际合作、服务制度型开放与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性文件,通过将质量认证国际合作核心内容与地方工作需求深度融合,形成系统完整、务实管用的工作参考。我们可以用“四、五、六”来概括其主要内容。

第一是“四项工作原则”,也就是: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立足国家区域开放整体布局开展相关工作;要坚持统筹联动、凝聚合力的原则,着力构建系统协调、多方共建、高效务实的质量认证国际合作体系;要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的原则,结合本地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及新兴产业外贸发展实际开拓创新;要坚持依法合规、防范风险的原则,坚守国家安全、数据安全、产业安全及合规底线。

第二是“五项工作机制”,分别是:需求调查机制,要及时收集涉及质量认证壁垒障碍及市场准入问题;上报反馈机制,要形成调查、上报、落实、反馈的工作闭环;工作支撑机制,要充分依托本地技术资源,强化专业力量支撑;央地联动机制,要紧密结合国家层面合作重点开展工作;工作协同机制,要与有关部门、行业协会等加强常态化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第三是“六项工作内容”,主要是:加强规则衔接,在质量认证制度建设、规则对接、机制优化、结果采信等方面开展特色实践;完善信息服务,畅通外贸企业信息共享、政策对接、工作会商渠道,构建重点产业出口认证攻略、能力资源、应对处置数据库;开展案例推广,宣传可复制、可推广的机制方法和成功经验;融入国际体系,引导机构和企业主动加入国际组织;赋能品牌“出海”,指导机构主动获取海外授权、开展国际机构间合作,打通“出海”认证堵点;主动对外宣传,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介,不断扩大国际影响。

我们希望《工作指引》的发布,能够帮助地方市场监管部门更好将质量认证国际合作纳入本地对外开放、稳外贸优结构、服务共建“一带一路”等重点工作,从协同配合转向主动谋划、从分散发力转向系统推进,切实发挥质量认证服务地方产业的积极作用。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提问:广西是面向东盟、对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前沿枢纽。请问广西在落实《地方市场监管部门质量认证国际合作工作指引》相关工作、推进质量认证国际合作方面有什么思路和举措?

广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刘军:广西是面向东盟、对接RCEP的前沿枢纽,我们将立足这一区位优势,认真落实总局《地方市场监管部门质量认证国际合作工作指引》,推动面向东盟的质量认证国际合作走深走实。

一是推进机制建设,筑牢合作根基。建立面向东盟的认证需求调查与反馈机制,聚焦新能源汽车、特色农食产品等重点产业,搭建需求对接桥梁,收集企业认证堵点。运用现有的165个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平台资源,持续为企业提供认证咨询、技术帮扶。深化央地联动,依托东盟国家标准化合作交流中心、RCEP质量认证合作联盟等载体,积极承担总局国际合作任务,构建多元联动格局。

二是构建质量体系,服务产业出海。近年来我们指导六堡茶产业打造“国际认证+”海外市场准入路径,助力相关产业出口额超900万元。在此基础上,我们将统筹质量认证体系与国家试点建设,指导相关企业参与认证标准制定,推动六堡茶等认证规则与东南亚市场融合互通,带动产业链标准化升级,打造跨境供应链,助力六堡茶等产品从“企业出海”向“产业出海”转变。

三是深化规则对接,助力互联互通。发挥中国—东盟新能源汽车检测认证联盟等平台集聚作用,开展东盟国家认证规则及相关标准比较研究。同时推进“小而美”认证合作,在老挝等东盟国家推广农业良好行为规范,积极帮助当地政府实现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技术文件的转化应用。对接文莱、印尼、马来西亚、港澳等国家和地区特色认证规则,赋能螺蛳粉、矿泉水等广西优质产品“入湾出海”。

四是强化平台打造,凝聚区域共识。在总局指导下,去年我们举办了首届面向东盟标准化合作论坛合格评定分论坛。我们将抓好论坛成果的转化和落地,凝聚合格评定领域共识,高标准筹备建设“面向东盟质量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创新中心”“面向东盟合格评定交流合作中心”,稳步推进面向东盟各国的合格评定规则体系研究、跨境服务体系构建、人才保障体系培育,积极推动以质量认证为纽带,助力与东盟区域产业链供应链深度融合。

经济日报记者提问: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在推动质量认证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提升贸易投资合作质量和水平方面,还有哪些工作打算和举措?

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司长周智高:当前,我国对外开放进入制度型开放新阶段,规则标准“软联通”在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降低制度性成本、提升国际竞争力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十五五”时期,我们将紧紧围绕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大局,坚持稳中求进、积极务实,加强整体谋划、开拓创新,从以下几方面推动质量认证国际合作不断深化。

一是在拓宽合作互认范围上持续发力。我们将坚持“一国一策、靶向施策”,以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成员国家等为重点,梳理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规则要求,主动设计、开发和实施一批国别互认项目,推动签署一批新的双边、多边互认协议,推动互认从技术向规则、从产品向体系和服务延伸。同时,积极参与国际合格评定规则制定,积极承担国际同行评议、实验室间比对、能力验证等合作项目,为提升全球合格评定水平贡献中国力量。

二是在增强合作互认实效上持续发力。指导有关从业机构积极推广“一次评价、多国承认”“中外合作、一证通行”等合作模式,切实降低企业开展国际贸易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同时,加强合格评定领域信息共享,及时跟进和发布解读重点国家和地区相关政策,帮助企业了解政策要求,降低合规成本。加快建立政企常态化沟通机制,聚焦企业“出海”认证诉求,精准对接国际市场准入要求,加强针对性的指导和服务。

三是在强化机构合作能力上持续发力。认证机构是深化质量认证国际合作的重要力量。我们将研究建立认证机构国际化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并基于评价结果对机构开展国际业务合作进行分类指导,积极支持机构通过获取资质授权、与境外机构开展采信合作、在境外布局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等方式,大力拓展海外业务。同时,我们也将不断扩大认证领域的对外开放,对外资机构参与国内认证业务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塑造更高水平主动开放格局。

四是在提升工作整体效能上持续发力。构建央地联动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地方在区域国际合作的“桥头堡”作用,指导地方市场监管部门结合产业特点打造国际合作方案,积极搭建交流平台,推动规则培训、案例推广、政企对接,增强合作实效。同时,切实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合作交流,积极争取多方支持,推动形成上下贯通、内外联动、多元共治的国际合作工作体系。

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宣传司副司长孙延峰:提问就到这里。感谢各位记者提问,也感谢各位发布人的回答!大家如有其他问题,欢迎会后与新闻宣传司联系。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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