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草原云
6月9日,据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最新消息:为进一步提升国资监管水平,呼和浩特市国资委结合全市产权管理系统运行实际,对之前印发的《呼和浩特市属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备案工作指引》予以修订完善。
此次修订,主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实效导向相统一,精准对接上级政策要求与呼和浩特市国资监管实际,重点优化调整核心管理事项,明确部分可以不进行资产评估的内容,要进一步厘清监管边界,提升企业资产处置效率;优化资产评估备案编号管理模式,将原备案编号申请制调整为企业通过产权管理系统按照既定规则自行生成编号,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另外,呼和浩特市国资委对其他相关管理规定进行细化完善,重点是补齐制度短板,强化制度衔接,确保各项监管举措更具针对性、操作性。
目前,修订后的《呼和浩特市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备案工作指引》(呼国资字〔2026〕10号)已正式印发至各出资监管企业,并全面实施。“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强化制度执行督导,不断规范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备案管理,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障国有资产安全有序流转,助力市属企业高质量发展。”呼和浩特市国资委相关负责人说。
内蒙古日报·草原云记者:杨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