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记者梳理,近一个月(5月10日至6月9日),证监会和地方证监局对10家存在财务造假、资金占用问题的公司开出罚单(包括行政处罚决定书和事先告知书),罚款金额合计1.53亿元。同时,监管部门坚持“一案双查”,同步追责中介机构,4家会计师事务所因向财务造假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相继受到地方证监局行政处罚。
受访专家表示,目前,资本市场已形成对财务造假的“行政、民事、刑事”立体追责机制,同时,“一案双查”“追首恶”“惩帮凶”等举措落地见效,查处对象覆盖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高管、保荐机构、审计机构以及配合造假方等全部责任主体,大幅提升了财务造假的违法成本。资金占用立体追责框架已建立,但相关细则仍有待进一步完善。(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