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357,证券简称:我武生物)近日发布公告,披露公司就上海利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利合”)等主体违反承诺减持公司股票事项提起的诉讼,经上海金融法院二审审理,已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涉案金额为1096.13万元及相应利息。
公告显示,我武生物于2024年7月就上海利合违反承诺减持公司股票事项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于2025年10月31日作出判决:上海利合需向我武生物支付1096.13万元及利息(利息分两部分计算,分别以822.0979万元为基数自2017年5月20日起算,以274.0326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5月20日起算,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之后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上海医旭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对上海利合的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驳回我武生物的其余诉讼请求。
因不服一审判决中的部分内容,我武生物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2026年6月4日,上海金融法院出具二审《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0.6858万元及公告费140元由我武生物负担。
关于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我武生物表示,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因相关方尚未履行判决义务,对公司本期及期后损益或所有者权益的具体影响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此外,公告还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尚有一起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为公司子公司作为原告的(2026)沪0104民初9891号案件,涉案金额暂计50万元,目前处于一审阶段。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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