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2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发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剑指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此次处罚源于该行存在多项违法违规行为,监管部门依法对该行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公开信息显示,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包括贷款“三查”不尽职、员工管理不到位及员工从事违法活动、未按规定报送案件信息。
针对上述问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90万元;对相关责任人朱洪海作出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12年的处罚;对辛云华、王晓昕作出警告处罚
此次监管处罚,释放出金融监管部门持续强化银行业合规监管、严肃整治违法违规行为的信号,也为银行业金融机构敲响了合规经营的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