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正式对外发布。
《实施意见》由十个部分、30条内容构成,分为三大板块。
第一板块明确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第二板块围绕“八个全面”部署重点任务;第三板块强调实施保障。
《实施意见》提出,到2030年,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到2035年,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初步建成。
明确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
《实施意见》把“全面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持续提升首都功能”作为第一项任务予以部署。
在政治中心方面,全力做好服务保障,推进中央政务功能布局优化;
在文化中心方面,做好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深化文明交流互鉴;
在国际交往中心方面,完善国际化设施和服务,打造宾至如归的世界会客厅;在科技创新中心方面,加快建设中关村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努力打造全球重要科学策源地和高水平人才高地。
文件同时明确,高水平建设首都功能核心区,深入实施核心区控规,推进平房区整院成片腾退;坚定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推动京津冀世界级城市群建设,唱好京津“双城记”,加快现代化首都都市圈建设。
坚持减量提质,为首都发展预留空间资源
《实施意见》延续“减量提质”的思路,强调坚定不移推动城市内涵式发展。数据显示,新总规实施以来,全市城乡建设用地阶段性实现2035年规划目标;拆除违法建设超2.38亿平方米,腾退土地超275平方公里。
与此同时,全员劳动生产率超46.5万元/人。
北京按照减量发展原则,确定了两线三区的空间格局,明确了132平方公里战略留白用地,为大国强国首都发展预留了空间资源。
聚焦民生关切,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实施意见》全面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在公共服务、住房、交通、环境等方面作出系统部署。
在“好房子”建设方面,构建符合首都特点的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十四五”期间累计建设筹集各类保障性住房67万余套(间)。
在交通治理方面,轨道交通运营总里程从2015年的554公里跃升至2025年的909公里,位居全国首位,中心城区绿色出行比例达76.5%。
在生态环境方面,2025年PM2.5年均浓度为27微克每立方米,比2013年下降约70%,达到历史最优水平;成功创建全域森林城市,森林覆盖率提高到45%,公园数量已达到1136个,成为名副其实的“千园之城”。
在养老、托育等民生领域,全市托位总数从2019年的千余个增加到2025年的6万余个,累计建成老年助餐点2950个,基本实现每个区都有一个区域医疗中心。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城市内涵式发展
《实施意见》将“全面实施城市更新”作为重要一章,提出注重统筹推动、坚持项目带动、建立可持续实施模式。
“十四五”期间,北京累计实施市属老旧小区改造约7800万平方米,启动危旧房改建104万平方米,完成核心区平房院落申请式退租9700余户,加装电梯和更换电梯3300余部。同时,实施老旧厂房更新项目300余个,完成40个传统商圈改造提升,高品质商业设施投入运营总面积超500万平方米。
连续四年开展的“北京城市更新最佳实践”评选,已评出54个“最佳实践”和84个“优秀项目”,关注人次达千万,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渐趋稳定。
强化实施保障,形成任务清单和项目清单
《实施意见》专门设置实施保障章节,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政策创新、加强督促落实。文件明确,要细化落实举措,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目前,148项重点任务清单及2026年度工作安排已同步形成,一批城市更新重点项目正在加快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