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西海新闻记者 程楠)5月27日,记者从青海省民政厅了解到,全省首个专门针对养老机构失能老人护理的地方标准——《养老机构失能护理基本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已获批,将于6月1日起实施,以后家里老人在养老机构享受到的照护将更规范、更贴心、更有保障。
《规范》共分7个部分,明确轻度、中度、重度和完全失能四类评估表,覆盖失能护理的基本要求、服务内容、服务流程、质量评价、生活照料、健康护理、康复辅助、心理慰藉等内容,并重点细化了生活护理、基础医疗护理、安全防护、感染防控等关键环节的操作标准。
此项标准的出台,填补了我省养老机构失能护理地方标准的空白,为全省养老机构开展失能护理服务提供了统一的操作规程。《规范》的发布实施,有利于推动我省失能护理服务流程标准化、服务行为规范化,引导养老机构优化服务模式、加强人员培训、完善设施配置,切实保障失能老年人合法权益,助力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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