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5部门对外发布《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自7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部明确超龄劳动者权益的专门规章,明确用人单位与超龄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保障超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保障等合法权益。
超龄劳动者是指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而仍在从事劳动或劳务的人员。然而,现行法律法规在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方面存在不足,这使得他们在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工伤保障等方面面临诸多困境。此次为超龄劳动者立新规,不仅填补了现行劳动法律制度的短板,也为超龄劳动者撑起权益“保护伞”。
当然,新规不能止于发布,关键在于落实。一方面,劳动保障部门既要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到位,普法到位,又要督促用人单位把超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保障等合法权益落实到位;另一方面,执法部门要加强监管,一旦发现侵犯超龄劳动者权益行为,通过经济处罚、列入“黑名单”、追究法律责任等多种方式,让其付出应有的代价,倒逼其遵规守法,不折不扣地落实好超龄劳动者的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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