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工人日报)
本报讯(记者郜亚章)5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与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联合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工会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围绕健全工作机制、深化安全文化建设、强化监督职能、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等方面提出16条具体举措。
《措施》明确,自治区各级工会要依法参与涉及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女职工劳动保护等政策制度制定,适时提出工会主张,反映职工意愿诉求。建立与住建、能源等部门的即时沟通机制,协同开展风险预警与专项整治。
《措施》指出,推行职工安全隐患“吹哨人”制度,鼓励职工查找可能引发事故的风险隐患,依托“蒙速办”“北疆工惠”APP等平台和12351热线,畅通职工隐患随手拍、随时报渠道。各级工会可根据经费状况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对查证属实的重大隐患举报人给予适当奖励。
在职工安全文化建设方面,《措施》要求以“安康杯”竞赛等为载体,组织安全知识竞赛、应急演练比武等活动,提升职工安全意识和实操能力。鼓励企业建设劳模安全创新工作室,开展安全技改攻关。
针对矿山、金属冶炼、危化品、建筑施工等重点领域,《措施》强调要配合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关注“以包代管”、特种设备超期未检等问题,督促企业依法依规整改。推动企业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加强对粉尘、有毒有害岗位监测。
在应急处置和维权服务方面,《措施》提出定期组织实战化应急演练,提升职工自救互救能力。事故属地工会要依法参与事故调查,做好工伤职工、遇难职工家属的安抚慰问、心理疏导、工伤鉴定和抚恤赔偿等工作。
《措施》还要求,企业工会要督促协助企业实现职工安全生产培训全覆盖,推动企业依法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