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证监会发布消息,近日依法对Tiger Brokers (NZ) Limited(简称老虎)、富途证券国际(香港)有限公司(简称富途)、长桥证券(香港)有限公司(简称长桥)境内外相关主体在境内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等行为立案调查并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
老虎、富途、长桥境内外相关主体未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未取得经营证券经纪业务许可、经营证券融资融券业务许可,在境内开展证券交易营销推广、处理交易指令等相关证券业务服务并获取相关收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构成非法经营证券业务。
此外,三家机构境内外相关主体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九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非法从事公募基金销售业务、非法从事期货经纪业务。
证监会表示,上述非法跨境展业行为,违反了我国证券基金期货法律法规,破坏了市场秩序,必须坚决予以打击。依据相关规定,证监会拟决定没收老虎、富途、长桥境内外相关主体全部违法所得,并依法严厉处罚。
同日,证监会还对外发布消息称,为进一步防范和打击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国家外汇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综合整治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实施方案》(简称《整治方案》)。
《整治方案》聚焦取缔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建立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有利于净化资本市场生态,保障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也有利于引导投资者通过合法渠道开展境外投资,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按照要求,经过2年集中整治,要全面取缔境外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简称境外机构)非法跨境经营活动,实现“坚决取缔非法、稳妥清理存量”的整治目标。整治对象包括非法跨境经营证券期货基金业务的境外机构、协助境外机构非法跨境经营的境内关联或合作主体、招揽境内投资者的非法中介、违法违规发布信息的互联网平台及网络自媒体等。
来源:长安街知事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