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有关情况。
“在过去一段时间,一些地方检查频次过高、重复检查、随意检查等问题,企业和社会反映强烈”,司法部副部长胡卫列说。
2024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对涉企行政检查作出系统性规范。
胡卫列说,经过一年多的系统治理,在检查频次明显下降的同时,检查的精准度、有效性也有了很大提高,相关的数据前面发布时已经提到。应该说执法监管的效果不是看数量、而是看质量,不是靠频次、而是靠精准。
“一些企业反映‘有的地方虽然检查次数减少了但事项还没有明显减少’,我们在专项行动中也注意到了。”他说,随着专项行动的深入,涉企检查当中的一些深层次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这是在改革当中暴露出来的问题。
比如“综合查一次”,几个部门联合检查,但是不同部门原来的检查要求并没有变,在这种情况下,这些新的问题需要进行深化、优化。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司法部会同相关执法部门,在8个地方部署了提高行政检查的规范性、精准化的专门试点,主要采取了两项措施:
一是优化“综合查一次”,推动跨部门同类检查事项合并打包、多项联查、信息共享,实现检查事项从“物理整合”到“化学融合”转变,不光是要把次数减下来,也要把企业接受检查迎检具体事项总量相应减下来。二是全面推行“扫码入企”,以信息化技术手段规范行政检查的流程和内容,推动监管从粗放式向精准高效转变。
在谈到“检查少了会不会放松监管”的问题时,胡卫列说,规范涉企检查,规范的是乱检查、滥检查,不是要求检查越少越好,更不是不检查,而是要严格依法检查。
“对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与人民群众健康和安全密切相关的领域,坚持最严的标准,实施最有力的监管,决不能搞‘走过场’、卸责式检查。这个理念贯穿专项行动全过程,始终没有变过。”
胡卫列还提到,下一步将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每一个执法行为对执法人员来说是日常工作,但对企业和人民群众来讲却是事关生计和发展的头等大事,必须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他说,需要进一步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这三项制度的落地见效,从源头、过程和结果全流程管住行政执法。
健全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裁量的范围、种类和幅度,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的行使,防止畸轻畸重、过罚不当。
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日常监管,确保《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准则》规定的“十个严格”“二十六个严禁”落实到位,让这些制度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记者:孟亚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