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史札记】
作者:唐燮军(湖州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教授)
在古代地方志书撰著史上,《会稽典录》是汉唐之际最经典的文本之一。从东晋到清代的一千多年岁月中,《会稽典录》的撰著、散佚、辑佚、“重生”,与王朝更替与知识旨趣同步变迁,是诠释中国古代书籍史、知识史兴衰变迁的典型实例。《会稽典录》的撰著者虞预是东晋的直谏之士,也是编定晋唐古本《晋书》的历史学家。虞预所纂《会稽典录》二十四卷,虽早已散佚,但其成书背景、著述特色与散佚过程,如同一面棱镜,折射出中国古代地方文献编纂的内在逻辑与历史命运。
《会稽典录》的创作背景与政治追求
虞预是会稽余姚人,其祖上虞翻是东吴经学大师,胞兄虞喜是发现“岁差”的著名天文学家。《会稽典录》大抵成书于虞预在会稽太守庾琛手下任职郡主簿的永嘉三至六年夏末间(309—312年)。此一推断,主要基于对庾琛及其继任者纪瞻、诸葛恢任职年限的细致考察。其中,诸葛恢在建兴三年至太兴元年间(315—318年)在任,而纪瞻则于永嘉六年夏秋之际,以军功接替庾琛出任太守;据此并结合晋代会稽太守往往三年一任的惯例,便可逆向推得庾琛任期。
据《晋书》卷82记载,虞预既尝经历被宗党荐举为余姚县功曹未及半年即遭罢免的挫折,也曾在就任会稽郡主簿后,积极建议整顿送故迎新的不良风气、减省不必要的行政支出,凡此种种,莫不表明虞预虽有意积极入仕,却明显缺乏稳固的政治靠山;其着手编纂《会稽典录》的初衷,可能正如他从“虞茂”改名为“虞预”那样,或有取悦庾琛以期谋取仕进前途的考量。不过,他编纂《会稽典录》中对乡邦先贤的肯定、对文化遗产的梳理,却在客观上迎合了会稽郡在成长为“昔之关中”过程中(《晋书·诸葛恢传》),对传播本地文化、增强政治话语权的迫切需要。就此而言,《会稽典录》是虞预在一个特定的历史节点融合个人仕途追求与地方文化诉求而创作的产物。
魏晋以来,“录”作为一种史学体裁,早已超越东汉许慎所诠释的“抄写”“记录”之意,转而衍生出“褒美”“弘扬”等意涵;无论稍早问世的韦昭《吴兴录》,抑或稍后成书的张勃《吴录》,莫不带有为特定地域或政治实体“正名”的强烈意图。《会稽典录》之“录”既承此脉络,又在“录”前冠以一个更具分量的“典”字,而据《说文解字》,可知“典”本为“五帝之书”,后被引申为“经典”“典范”。虞预既以“典”名其书,其自我期许不言而喻,亦即在他的构想中,《会稽典录》就是一部以选录、弘扬会稽郡历史、人物为职志,且在选录文献与弘扬文化之间更偏重于后者的典籍;在此意义上,其所撰作,不仅仅是缅怀先贤的“纪念册”,更是昭告来兹的“功德碑”。
从流传至今的数十条佚文中,不难发现《会稽典录》虽述及山川风物,但其编纂重心显然在于人物传记,而且偏重于渲染入传人物的道德文章、事功言行,由此彰显地域的文化底蕴与精神气质。这种编纂取向,明显有别于后世体例完备、内容广泛的地方志。有学者从虞预“为国之要在于得才,得才之术在于抽引。苟其可用,仇贱必举”的上表中(《晋书·虞预传》),解读出其“可贵的人本精神和平等思想”,进而推断《会稽典录》的著述宗旨,就是“为宣扬人才对于治国的重要性”(姜自力:《中国史志之最》,宁夏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60页)。而结合虞预的个人经历以及当时的时代背景,笔者认为,唐代史家刘知幾所概括的“矜其乡贤,美其邦族”创作宗旨可能更贴近历史事实。
书籍史视野下《会稽典录》的散佚与“重生”
《会稽典录》在后世的流传,可谓一波三折,并大抵可分为南朝、唐宋、宋元易代以降三个阶段。问世于宋文帝元嘉六年(429年)的裴松之《三国志注》,是目前所知最早引用《会稽典录》的传世典籍,其所引用多达20条,或用以补充《三国志》所未载的史实,或保存异说以备参考,这既显示出裴松之对其史料价值的重视,也侧面表明当时《会稽典录》处于主流学术视野之内。
唐宋时期无疑是《会稽典录》传播史上的黄金时代。在此期间,不仅《隋书·经籍志》《通志·艺文略》等公私书目纷纷加以著录,就连《艺文类聚》《太平御览》这样的大型类书也基于摘录故实的需要,予以大量征引,故其流传较诸前一阶段更为广泛。与此同时,唐人又开始突破“史料价值论”,尝试从“史学”维度加以审视,遂有何延之《兰亭记》“人物不绝,信而有征”之赞誉,以及刘知幾《史通》“施于本国,颇得流行,置于他方,罕闻爱异”之批评。
宋元易代之际的战乱时局,既导致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所谓的书籍流通史上的第十个“大厄之会”,也成为《会稽典录》命运的转折点,其全本从此荡然无存。也主要因此之故,元代以来关于《会稽典录》的各种评述,往往予人以隔靴搔痒之感。譬如清人梁国治《会稽典录书后》,不仅泛泛而谈,甚至存在文不对题的嫌疑;而吴廷锡为《乾县新志》作序时,不知基于何据断定《会稽典录》置有类似于“大事记”的篇章。
值得庆幸的是,从元末明初起,也有一代代学者认真搜集考证,将散见于类书、史注、地志之中的《会稽典录》佚文辑录成册。其中,周树人《会稽郡故书杂集》既分上下两卷条录72位传主的行迹,又将陈嚣、沈丰、贺纯、沈震四人事迹编入《会稽典录存疑》,更以小字夹注的形式交代佚文的来源及不同佚文之间的字句差异,遂使湮没已久的《会稽典录》得以通过“辑佚本”形式延续生命。
从文本生成到沦为残编断简再到重新辑录成册,《会稽典录》的这一曲折过程充分表明:古书能否传世及其传世时间的长短,既受天灾、人祸等外在因素制约,更取决于其内在价值能否与时代需求相契合。该书在问世之初,因其契合建构地域认同的时代需要而广为流传,但时移势易,后世对方志的要求已然发生急剧变化,诚如清人黄六鸿所言,一部理想的方志应该兼具“山川、人物、贡赋、土产、庄村、镇集、祠庙、桥梁”等内容,以便使地方官员充分了解“形势之奥衍阨塞,租庸之多寡轻重,烟户之盛衰稀密”,进而“取衷”“政理”(《福惠全书·览志书》)。而偏重人物传记的《会稽典录》,虽足以满足对地方文化自豪感的表达,却不但未能构建起方志应有的叙事全面性,而且难以应对官方“取衷”“政理”的持续需要,这可能也是该书未能完整流传至今的关键所在。
如果说《会稽典录》在宋元易代之际的突然散佚是对文化传承脆弱性的具体例证,那么陶宗仪等人对《会稽典录》佚文的搜求与辑录,则体现着对中华传统文化的深厚情怀。今天,我们以《会稽典录》为例考察中国古代地方文献的变迁之迹,亦是希冀从中汲取历史智慧,把中华文化瑰宝保护好、传承好、传播好。
《光明日报》(2026年05月11日 1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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