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涂料采购网)
近日,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官方审批函,对温州德飞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塑粉30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批复,原则认可该项目环评结论,明确项目环保管控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及后续建设管理要求,在守住生态环保红线的前提下,助力地方新材料产业项目合规落地、提质发展。
据批复文件显示,该项目选址坐落于乐清市柳市镇华东村乐清数字智能经济电气产业园8#2楼,为租赁生产场地,租赁建筑面积达2379.12平方米。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建成投产后,可形成年产3000吨塑粉的生产规模,适配区域电气配套新材料产业发展需求。结合环评报告及项目公示期间的公众意见反馈,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综合研判,同意项目依规建设。
为严控项目生产环境污染,批复针对水、大气、噪声、固体废物四大污染维度,制定了精细化、高标准的管控要求,全方位压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
水污染治理方面,项目厂区需严格落实雨污分流体系建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统一纳入乐清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同时专项管控氮磷污染物,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总氮指标依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限值执行,杜绝废水污染隐患。
大气污染管控为项目环保重点。批复要求企业全面落实生产工序封闭、废气收集与净化治理设施,所有废气经达标处理后高空排放。针对不同生产工序废气分类设定排放标准:投料、拌料、磨粉、喷塑、挤出等工序有组织废气,执行涂料行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喷塑固化、物料搅拌、试样等工序产生的VOCs、颗粒物无组织废气,分别遵循对应地方及国家大气排放标准,同时严格管控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全方位削减废气污染物排放。
噪声与固废治理方面,企业需配套降噪、减振、隔声设备,确保营运期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3类噪声排放标准。固体废物实行分类管理、规范处置,一般工业固废落实防渗、防雨、防尘防护措施,危险废物严格依照最新《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贮存处置,实现固废无害化、规范化处理。
在污染物总量管控上,批复明确了项目排放上限,项目建成后,全厂碳排放总量为844.2t/a,工业烟粉尘排放量4.810t/a,VOCs排放量1.823t/a,要求企业严格把控排放总量,杜绝超标排放。同时要求企业完善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配齐风险防范与应急处置设施,常态化开展环境管理,防范突发环境污染事故。
此外,文件明确了项目建设核心规则与审批时效要求。若项目建设性质、生产规模、选址、生产工艺及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企业需重新报批环评文件;环评批复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未开工的,需重新报请审核。同时,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在产生实际排污前完成排污许可办理,依规开展环保竣工验收,项目日常环保监管工作由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辖区执法队负责。
本次项目环评审批,既规范了塑粉生产项目的环保建设标准,补齐小微企业生产环保管控短板,也兼顾了乐清电气配套新材料产业的发展需求,实现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双向平衡。下一步,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将持续做好项目后续监管服务,紧盯环保措施落地、排污管控、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督促企业严守环保底线,推动区域制造业绿色、合规、高质量发展。
同时,批复公示了相关维权途径,项目相关单位及利害关系人,若对本次审批意见存在异议,可在六十日内向温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向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责任编辑:王立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