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及债务清偿公告
创始人
2026-05-08 06: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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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贵州日报

龙里国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债权人、债务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及监管相关批复,龙里国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龙里国丰”)已于2026年1月8日解散并依法成立了清算组,随后于2026年1月14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对龙里国丰村镇银行解散及清算组、债权人公告,同时于2026年1月15日、1月25日、2月6日分别在贵州日报上刊登债权申报及债务清偿公告,现由于2026年5月6日股东会决议通过新增清算组人员且龙里国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龙里国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为保证债权申报的延续性及合法性,故将债权申报事宜再次公告如下:

一、债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债权申报需提供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债权申报申请书(需写明债权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债权金额、债权发生时间、有无担保等情况);

2.债权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申报人为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和社团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合法证明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申报人为个人的,提供债权人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债权人如委托代理人申报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3.债权申报证据清单及证据材料(如:合同/协议、借据、欠条、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还款承诺函、对账单、收款或付款凭证等债权原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债权人银行账户信息(用于清偿);

5.清算组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龙里国丰现有贷款的债务人,需按与龙里国丰签订的借款合同及相关协议约定继续履行还款义务。龙里国丰其他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根据清算组的通知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者返还财产,逾期清偿或者返还的,清算组将采取相关法律措施。

三、债权申报方式及地址:

现场申报地址:贵州省龙里县兴龙路54号

邮寄申报地址:贵州省龙里县兴龙路54号

联系人:刘含

联系电话:15585755500

特此公告。

龙里国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

2026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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