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319,证券简称:美湖股份,原名“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于5月7日发布公告,就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进行披露。公告显示,公司近五年内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但曾受到多次监管措施,公司均已按要求进行整改。
公告指出,此次披露是鉴于公司拟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为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维护投资者权益而进行的。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
据公告披露,近五年公司共涉及7项监管措施,主要集中在信息披露、关联交易、股份质押、可转债管理及公司治理等方面。其中,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在2021年就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及控股股东股份质押事项出具过监管工作函;湖南证监局在2023年和2025年分别就2022年年报事后审核及2024年现场检查出具了问询函和监管意见函;上海证券交易所在2023年、2024年及2026年分别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出具了警示函、口头警示及监管工作函。
针对上述监管措施,公司均高度重视,通过核查确认、回复落实、内部通报、学习整改等方式,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处理,并完善了信息披露流程及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表示,上述监管措施对其日常经营无重大影响。
| 时间 | 监管机构 | 事项类型 | 主要原因 | 处理结果 |
|---|---|---|---|---|
| 2021年5月28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 监管工作函 | 2020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问题(主营业务、关联交易、受限资产及有息负债等) | 公司逐项核查并回复,于2021年6月18日公告回复内容,年审会计师出具专项说明 |
| 2021年6月24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 监管工作函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比例较高 | 公司向控股股东宣贯规定,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解质押,降低质押比例 |
| 2023年4月21日 | 湖南证监局 | 问询函 | 2022年年报事后审核涉及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等事项 | 公司及会计师核查,确认资金往来真实、无违规担保及非经营性占用,贷款已结清 |
| 2023年7月20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监管警示 | 未及时履行关联交易的董事会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对公司及时任董秘兼财务负责人陈国荣、时任董秘陈湘军予以监管警示,公司通报并全面自查整改 |
| 2024年11月28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口头警示 | 未按规定在可转债预计满足赎回条件的5个交易日前披露提示性公告 | 对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蒋沙予以口头警示,公司加强信息披露学习,完善流程 |
| 2025年1月10日 | 湖南证监局 | 监管意见函 | 2024年现场检查发现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公司治理和募集资金使用方面问题 | 公司组织相关部门核查整改,并报送《整改报告》 |
| 2026年4月7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监管工作函 | 董事会秘书辞职相关事项 | 公司及相关方核实并回复,明确离任原因为个人家庭原因,对公司无重大不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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