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党建工作与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深度融合、协同发力,4月29日,西宁市湟中区人民检察院以“青荷检影·微光成炬”党建品牌为抓手,依托“青荷巡护行动”,联合区林业和草原局、森林公安、法院等单位,共同开展“守护飞羽精灵,共绘生态画卷”爱鸟周主题党日活动,以检察之力守护野生鸟类、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活动现场,检察干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以案释法等方式,广泛普及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重点讲解保护野生鸟类的重要意义及非法猎捕、交易、食用野生鸟类等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切实提升群众爱鸟护鸟、依法护鸟的法治意识与行动自觉。
此次活动对辖区内的花鸟鱼虫市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区林业和草原局工作人员现场查获2只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山噪鹛,并依法依规开展后续处置工作。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责,全程参与监督检查,并就张网捕鸟、投毒猎杀、非法交易、食用鸟类等危害鸟类违法犯罪行为,向经营者开展法治警示教育,织密野生动物保护安全网。
此次主题党日活动充分发挥“林(草)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效能,将党性教育、党建活动与公益诉讼履职有机结合,切实增强检察干警生态保护责任担当。湟中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以党建引领推动检察履职,深化跨部门协同联动,常态化开展野生动植物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检察微光守护绿水青山,助力区域生态文明高质量发展。
(韩炳星 李广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