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60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举行,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相君主持。
会议召开情况如下:现场会议于2026年4月13日下午14:50在石家庄高新区天山大街238号以岭健康城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4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上午9:15—9:25、9:30—11:30及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当日9:15至15:00任意时间。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60人,代表股份935,046,1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9671%。其中现场会议出席股东及代理人15人,代表股份916,837,842股,占总股本的54.8773%;网络投票股东945人,代表股份18,208,295股,占总股本的1.0899%。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953人,代表股份18,242,995股,占总股本的1.0919%。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 议案名称 | 同意股数(股) | 同意率(%) | 反对股数(股) | 反对率(%) | 弃权股数(股) | 弃权率(%) |
|---|---|---|---|---|---|---|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934,456,197 | 99.9369 | 449,300 | 0.0481 | 140,640 | 0.0150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7,653,0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7662%;反对449,300股,占比2.4629%;弃权140,640股,占比0.7709%。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许桓铭律师和刘璐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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