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缓国际油价上涨冲击 保障稳定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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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05: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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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内蒙古日报)

转自:内蒙古日报

□新华社记者  魏玉坤  魏弘毅

  国家发展改革委7日发布消息,按照成品油价格机制计算,自4月7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每吨应分别上调800元、770元,调控后实际上调420元、400元。

  专家表示,3月23日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以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大幅震荡。为减缓国际油价上涨对国内的冲击,国家继续对成品油价格采取调控措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成本和认证中心副处长吕指臣表示,本次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每吨应分别上调800元、770元,实际分别上调420元、400元,少涨380元、370元,折合92号汽油每升少涨0.31元,0号柴油每升少涨0.32元。初步测算,私家车加满一箱油可少支出15元左右;大货车加满一箱油可少支出150元至200元。

  为何采取调控措施后,成品油价格还要上调?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董秀成表示,国家对成品油价格实施调控的力度,需要统筹考虑市场供应安全和下游承受能力等多重因素,既要避免价格异常波动对下游用户的冲击过大,又要适当疏导原油进口成本,保障成品油稳定供应。

  如后期国际原油价格大幅上涨,国家还会采取什么调控措施?

  国内成品油价格机制规定,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根据一揽子国际原油均价变化情况,每10个工作日调整一次。

  吕指臣表示,成品油价格机制设置了每桶130美元的价格调控上限,如果一揽子国际原油均价继续大幅上涨,超过每桶130美元(对应的国内92号汽油平均零售价格略高于每升10元),对于超出上限的部分,国内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将不提高或少提高。

  董秀成表示,例如2022年俄乌冲突引发国际原油价格大幅上涨期间,按照成品油价格机制,国家曾明确当国际原油价格突破每桶130美元的调控上限后,国内成品油价格短期内(不超过两个月)不再上调,并对炼油企业给予阶段性补贴。

  记者从国家发展改革委了解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指导成品油生产销售企业全力做好成品油生产调运,保障市场稳定供应,并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利益。

  (新华社北京4月7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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