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843,证券简称:泰嘉股份)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论证暨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议案》。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出席股东代表公司36.18%的有表决权股份,议案以99.77%的高赞成率获得通过。
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泰嘉股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于4月7日15:00在公司会议室(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嘉路68号)召开,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开放网络投票。会议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方鸿先生主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会议出席股东共计295人,代表股份91,075,9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1789%。其中:
中小股东参与情况显示,292名中小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代表股份995,5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55%。
议案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唯一议案《关于重新论证暨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议案》获得高票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总体表决情况
| 表决类型 | 股份数(股) | 占有效表决权比例 |
|---|---|---|
| 同意 | 90,870,943 | 99.7749% |
| 反对 | 148,800 | 0.1634% |
| 弃权 | 56,200 | 0.0617%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 表决类型 | 股份数(股) | 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比例 |
|---|---|---|
| 同意 | 790,540 | 79.4082% |
| 反对 | 148,800 | 14.9467% |
| 弃权 | 56,200 | 5.6452% |
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廖青云、袁添玟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亦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公司表示,将按照相关规定妥善处理终止募投项目的后续事宜,并持续规范募集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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