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工人日报)
本报讯(记者马学礼 李静楠)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联合区发改委、区民政厅等8部门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促进家政服务消费扩容升级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提出提升家政服务供给质量、夯实家政服务消费基础、完善家政服务支持政策、优化家政服务消费环境等4方面11条举措,进一步优化和扩大家政服务消费供给,释放家政服务消费潜力。
在提升服务供给质量方面,《若干措施》明确,通过打造“好宁嫂”自治区级品牌、推广应用典型经验、鼓励开展等级划分评定、推动数字化转型、支持开展连锁经营和商业特许经营等方式,推动家政服务品牌化发展。鼓励拓展新兴服务领域,支持开展“家政+物业”“家政+养老”“直播+家政”服务新模式,拓展服务外延。
此外,《若干措施》围绕优化社区布局、强化就业服务、提升技能水平等方面,提出了夯实消费基础的相关举措,包括支持员工制家政企业以独营、嵌入、合作、线上等方式在人口密集社区设置服务网点,推广实施“一照多址”注册登记;加强家政服务岗位信息收集和发布,持续开展“10+N”公共就业服务活动;推行“订单式”“嵌入式”培训,建立培训与岗位需求衔接机制,推进家政服务人员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
为优化消费环境,《若干措施》紧扣信用体系、标准化运行与市场环境三个环节,提出探索在全区范围内推行“居家上门服务证”、支持开展家政服务行业星级评定、持续推进家政服务质量监测评价、推动建立制度化和多元化的家政服务纠纷调解机制等举措。